Re: [新聞] 扭曲228真相 條文修正「可處5年以下徒刑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6-02-25 10:51:12
※ 引述《mquare (爹卡路恰)》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25/652753.htm?from=fb_et_news
: 民進黨首次在立法院取得過半優勢,隨即成立「轉型正義工作小組」,提出不少修法及立
: 法提案。其中,立委高志鵬主張廢國父遺像、王定宇倡議將鄭南榕自焚日訂為「言論自由
: 日」、陳其邁則是主張修法禁止扭曲228真相。對此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在臉書將三人封
: 為「民進黨立法院新三寶」,要他們「好膽就廢中華民國」!
: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上周五提《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及《宣誓
: 條例》三項修法,打算廢除公務單位、學校懸掛國父遺像的規定,讓孫文回到正確歷史定
: 位,不必洗腦下一代。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擬將《自
: 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自焚日列為法定紀念日。另外,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正研議《
: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增訂第6條之1,明訂禁止扭曲、粉飾228歷史真相、羞辱受
: 難者及其家屬,違者可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罰金。
: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奕華痛批,民進黨總統當選人蔡英文說要讓2016年變成「改革
: 元年」,卻讓民進黨立委搞清算、鬥爭,看起來比較像是「文革元年」。前國民黨立委蔡
: 正元則是在臉書上向高志鵬、王定宇和陳其邁嗆聲,一面直指高志鵬心中的「國父」是陳
: 水扁,另一面又批王定宇「外省子弟搞台獨拉抬自己」,至於陳其邁要限縮言論自由,「
: 二二八事件是偉大神聖,百分之百不可批判,誰敢批判就關起來。」
: 蔡正元在PO文中把「廢國父遺像」、「紀念鄭南榕」和「二二八禁言」當成是「新三寶主
: 義」,直批高、王、陳三人「卻都拿中華民國當擋箭牌,太小咖了」。此外蔡正元更向三
: 人放話,如果真的好膽就廢中華民國,「看民進黨還能不能活?看台獨會不會死?」
民進黨的人是白癡嗎?
這叫做轉型正義?
這種歷史問題會有什麼絕對的真相或標準答案?
就拿死亡人數來說好了
李登輝主政下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小組估計是二萬六至三萬六千人
版上備受推崇的史明所著《台灣人四百年史》寫高達十萬人
所以把史明抓去關?
國民黨一堆腦殘更不用提了
整天講一些光怪離奇、智障透頂的話
這個黨是爛到骨子裡再爛回皮膚表層
比新黨還要廢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5-02-25 10:51:00
以後國民黨重新執政 看到誰講錯就抓去關
作者: Nicher (rehciN)   2016-02-25 10:52:00
在這個版說實話會被噓的~
作者: DON3000 (><b)   2016-02-25 10:53:00
呵呵
作者: chu122408 (Galuyak)   2016-02-25 10:54:00
我看見了KMT的火苗燃起中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0:54:00
我想一定有些人覺得很怒 我以後亂講被抓去關怎麼辦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6-02-25 10:54:00
以後牴觸台灣主體意識者,斬首並誅九族~才叫正義
作者: YMSH205 (^^)   2016-02-25 10:55:00
在台灣民主政權輪替都是看誰失血比較快
作者: abram (科科)   2016-02-25 10:55:00
綠不上台 不知道吱的腦袋
作者: suckpopo (帥哥)   2016-02-25 10:55:00
走了一個親共的,來了一個文字獄的
作者: dritcritx   2016-02-25 10:55:00
你舉的例子有共同點啊 都是國民黨政府亂殺人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2-25 10:55:00
推 歷史可以各自解讀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0:55:00
但是實際上因為言論自由被抓去關被槍殺 恩 我們也知道是什
作者: behappy0924 (鐵飯糰)   2016-02-25 10:55:00
在中國亂講話也常被抓去關,尤其是扭曲中央認定的史實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0:56:00
麼人幹的.......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0:56:00
因為民進黨本來就很多白癡啊....這不是一兩天的事情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0:57:00
如果民進黨是戒嚴時代的國民黨 這些法案就有用了
作者: losel   2016-02-25 10:57:00
你去看維基吧 有紀錄個說法 從數百人到數萬人都有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0:58:00
官方確定史實當然不得扭曲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0:58:00
哪一黨做過這樣的事 民進黨做過這樣的事嗎?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6-02-25 10:58:00
那以後還可以說228有不少外省人死掉嗎?
作者: losel   2016-02-25 10:58:00
以後紅夾克老頭又出來講228只有死幾千人 要抓去關嗎?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6-02-25 10:58:00
別屁 真相只有一個
作者: gogoegg (--)   2016-02-25 10:59:00
歐洲也不能歌頌希特勒 或講啥集中營不存在 沒殺猶太人啊
作者: losel   2016-02-25 10:59:00
政客講228死幾萬人 到時候怎麼辦? 真相在哪?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00:00
陳其邁都說扭曲真相 真相2字你沒看到膩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25 11:01:00
一個真相 各自解讀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2-25 11:01:00
樓上重點是現在也沒有定論啊 還在爭辯中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2:00
greenpine 扭曲真相是誰講的?你嗎?還是誰?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6-02-25 11:02:00
好吧!相信立法後在dpp領導下台灣經濟一飛沖天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2-25 11:02:00
講錯死亡人數又沒羞辱到受害家屬 根本不用怕這條法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02:00
所以德國定類似的法律是錯的嗎?
作者: ChenJackie   2016-02-25 11:02:00
外省人武之璋整天說228是皇民暴徒打外省人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6-02-25 11:03:00
誰選贏誰就是真相,勝者為王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3:00
你扭曲..那就全部抓去關好了..這個發根本就是惡法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03:00
所以法條沒問題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03:00
不是哪一天 國民黨當年就是這麼做.....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2-25 11:03:00
把受害者比作暴徒這才叫羞辱+扭曲真相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6-02-25 11:04:00
我還是覺得 是蔡正元亂講 不然真的太扯
作者: ringo10562 (野人王)   2016-02-25 11:04:00
推 :/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2-25 11:04:00
只要不要涉及到汙辱受難者和受難家屬 這法條根本不可能犯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04:00
講了不中聽的話抓人去關......不就是白色恐怖嗎民進黨從來沒有做過這些事情 也是一堆白癡一天到晚在講綠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4:00
這個法..是惡法!根本倒退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2-25 11:04:00
用恐怖壓恐怖的感覺……=_=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2-25 11:04:00
把所有記錄通通攤開、解密、釐清 讓扭曲的言論沒有空間存在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06:00
228真相調查委員會就是官方史實 有什麼問題????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2-25 11:06:00
有人平常污辱人慣了吧 害怕又立個相關法很容易踩到
作者: tllpp (PPP)   2016-02-25 11:06:00
陳G8想高雄市長位置想瘋了...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6:00
講不聽就算了..民進黨只是在重複國民黨的覆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07:00
快阿 我想知道誰是綠色恐怖受害者 快告訴我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6-02-25 11:07:00
法還沒立,當然沒綠色恐怖受害者
作者: behappy0924 (鐵飯糰)   2016-02-25 11:07:00
國民黨再執政,說228有死人都判五年,能認同就是好法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7:00
這個法就是現在進行式
作者: shadeel (123)   2016-02-25 11:07:00
腦殘蛆崩潰 崩潰惹腦殘蛆崩潰 崩潰惹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2-25 11:08:00
哈哈 這年頭還有人贊成文字獄 笑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08:00
你這樣講不對 我轉去中天她明明說綠色恐怖超過16年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2-25 11:08:00
立法時明定要有污辱到受害者才會犯這條 根本不用擔心什麼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6-02-25 11:08:00
大家討論是立法的內容是否影響言論,要找受害者去其他地方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8:00
沒想到還有人會贊成文字獄...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09:00
你金田可以這樣弄人明天也會有人用這來弄你
作者: manboisold   2016-02-25 11:09:00
還沒殺人所以可以放給他爛是吧 腦粉跟9.2簡直一個樣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09:00
者說沒這回事....就叫做綠色恐怖嗎? 我舉一個粒子 郝柏村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09:00
你有發現228新事實 一樣可以挑戰 你可以訴訟 很民主啊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6-02-25 11:09:00
那麼怕這種法 那公然侮辱、毀謗罪也都廢掉好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2-25 11:10:00
選舉的時候說那些話 恰當嗎? 我們國家應該讓人講這些話嗎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10:00
但是以後如果有人提出相關來弄~就別怪大家沒提醒
作者: griff (む寶)   2016-02-25 11:10:00
對啦死亡人數沒有正確答案,主使者當然也沒有正確答案囉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2-25 11:10:00
有官方史實 就拿來教育後代啊 從根做起比較實在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02-25 11:11:00
就如同課綱爭議....
作者: ChenJackie   2016-02-25 11:11:00
昨天酸辣湯call out給武之璋談228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02-25 11:11:00
可以教育 可以辯論 可以澄清 但是不能判刑 謝謝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2-25 11:12:00
公然侮辱、毀謗罪說得真好 這兩條派不上用場嗎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13:00
那侮辱 毀謗 澄清就好啦 判什麼刑 事實不重要????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6-02-25 11:13:00
真相與答案就在國家檔案裡,不解密,不公開,就不是轉型正義,只是炒議題,騙選票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14:00
228有法條 課綱有什麼法條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2-25 11:16:00
就跟你說兩回事吼 真相攤出來教育下去 侮辱毀謗的就用原來的法下去辦 絕對比你混在一起討論實用 除非你只是想判刑判個爽
作者: qazwsx0223 (嘿嘿嘿)   2016-02-25 11:17:00
我可以告訴原po,民進黨就是喜歡無事惹塵埃,如同小屁孩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16-02-25 11:17:00
中肯
作者: Leeng (Leeng)   2016-02-25 11:17:00
依我看,你這篇也要被抓去處五年徒刑了 幫QQ
作者: ChenJackie   2016-02-25 11:18:00
陳其邁四年前就提過了吧 當時沒人理
作者: fooker   2016-02-25 11:19:00
台獨法西斯將出籠
作者: ChenJackie   2016-02-25 11:21:00
不對 我懷疑陳其邁今年是不是根本還沒提是不是四年前的新聞拿來講 http://goo.gl/GOcQu4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02-25 11:21:00
顏色不對喔~~~~~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6-02-25 11:22:00
講句實在話啦 如果那天課綱又修改 這條要怎麼玩下去 修改前
作者: ChenJackie   2016-02-25 11:22:00
因為陳其邁上節目沒講 FB也沒提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25:00
新事實跟新見解?歷史是講證據 沒證據可以講見解 真好笑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6-02-25 11:28:00
是李登輝等人該去關!!!!造謠生事!!!汙衊228歷史!!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28:00
你要扭曲真相 當然要付出代價 318學生也付出訴訟代價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28:00
所以人家拿了一個薄弱的證據就可以免罪?那定這條法律做啥?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6-02-25 11:29:00
228死的都是台灣人~~說有外省人的準備關5年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29:00
再來,歷史學界很愛搞翻案文章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29:00
green..所以歷史學者要上法院講課給法官檢察官聽???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6-02-25 11:30:00
歷史可以訂法條還真的很屌!!難道真相只有陳其邁知道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30:00
會不會被起訴?這問題很大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6-02-25 11:31:00
所以要先請陳其邁定義真相228~~以後大家只能遵從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31:00
定這種法律只有兩個下場一為罰不到任何人,一點意義都沒有一為被有心人拿來做文字獄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32:00
法官也上建築法規 也要懂順向坡 你知道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32:00
如果法官藍到底,可以可以引用藍營的資料
作者: joesiyou (637)   2016-02-25 11:32:00
沒什麼,我也可以說南京大屠殺殺的是阿貓阿狗沒殺人呵呵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32:00
你知道歷史不是1+1=2這簡單的東西嗎...
作者: abcd0 (DM)   2016-02-25 11:32:00
黨工崩潰連噓,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2-25 11:33:00
每個歷史學家調查和推論的史觀都不同要不要都判刑啊?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33:00
看同一件歷史事件那怕數據完全相同,每個歷史學者也會有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34:00
法律有通說 歷史一樣有通說 公認史實你知道嗎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34:00
不同的解釋.所以跟通說不一樣的都要抓去關??原po文章中的例子.228的死亡人數你認為通說是多少?
作者: pkh1234   2016-02-25 11:36:00
台灣就這樣 不會更好了 換人做是因為前面的做不好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36:00
到底是要把官方的人抓去關,還是史明要被抓去關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36:00
講一些543 愛造謠 有法律規範 很不方便 老實講就這樣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36:00
通說也只是多數學者認同,不代表就是事實如此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37:00
回答我228死亡人數的通說是多少就連官方的調查報告也是群聚一堆學者討論研究出來的最後結果.討論中一樣會有學者對現在公布的真相持反對意見所以你是認為官方研究出來之後,原本持反對意見的人就要關五年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39:00
譬如在戒嚴時代的通說,就跟現在學界完全不同把通說就當成真實,會不會太有自信?
作者: xmoonlight (阿寶)   2016-02-25 11:40:00
三隻小豬別扯後腿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2-25 11:42:00
通說就是史實,有人那麼好騙喔XD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6-02-25 11:45:00
贊成 但是現在KMT還在 我不認為有228真正解密
作者: abcd0 (DM)   2016-02-25 11:45:00
還在崩耶,哈哈哈哈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6-02-25 11:46:00
歷史可以用法律限制,以後有不同史觀的都要抓起來囉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48:00
回文不會看 我說公認史實 你在扯通說!!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51:00
通說是你在說的,哭啥?所謂公認史實,要多少人認同才算是公認?
作者: m4tl6 (yuyu)   2016-02-25 11:51:00
連查都不查直接說“不可能”不就好棒棒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52:00
有人把蔣介石當元凶,有人把陳儀,你說誰對?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52:00
歷史不能定法律 德國怎麼規定了 這一定有什麼錯誤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2-25 11:53:00
有人說起因是私菸,有人說是官逼民反,又是公認事實不同階段,不同角度切入,說法就會有差異德國怎麼定,方便提出來具體給大家討論看看嗎?況且台灣法官能跟德國比?法院誰開的不知道?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56:00
噓 greenpine:法律有通說 歷史一樣有通說 公認史實<<<<<自己講的話自己看.不管是通說還是公認,不一樣就要關???你的公認228死亡人數是多少呢??
作者: greenpine (橘子好吃^^)   2016-02-25 11:57:00
德國法律規定任何同情美化納粹、否認納粹罪行、宣揚種族歧視為犯罪行為。
作者: MacOSX10   2016-02-25 11:58:00
KMT都還沒做到把讚美日本時代的都抓去關 長江後浪推前浪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02-25 11:59:00
人家的框框是統情美化納粹 否認納粹罪刑 種族歧視
作者: Windk610i   2016-02-25 11:59:00
特別推原po臭幹kmt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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