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段宜康:清查選前一個月的人事案公告

作者: Anddyliu (安滴滴)   2016-02-05 11:44:50
FB卦點說明:如果高階低調是重用,離鄉背井算尊重意願,其實12職等的也是可以接10
職等的缺囉!
FB連結:https://goo.gl/aO3whK
FB內容:
看起來,1月16日投票後,政府進入看守期這件事,對許多單位來說,都是個分水嶺。
怎麼說呢?
似乎大家都趕在大限前,忙著佔缺調差、發布命令、公告標案。
我建議,所有在今年1.16前的至少一個月內,發布的人事案、行政命令公告、公共工程標
案,都應該在新政府接任後,指派專案小組,全面清查追究!
不是說這段時間,舊政府就不能做事;但混水摸魚、循私圖利;或者藉機報私怨的首長,
通通都應該被揪出來。
你以為沒有人會把握最後機會清算異己?
大家還記得去年文化部部長洪孟啟,和政務次長邱于芸大鬥一場的故事嗎?
結局是洪部長先辭後留;邱次長被迫去職。
行政院和文化部高層認定:邱于芸是洩漏文化部拿預算,專案補助藍委一事的主犯。
邱于芸是主犯;她的辦公室主任鄒求強就是從犯了。
鄒求強本是11職等的專門委員。大選之後,卻被發布調到台東的「史前文化博物館」,去
當「遺址公園」的主任,是個9至10職等的缺。
這叫發配邊疆!
高階低調不是沒有前例。但通常是公務員犯錯;或有特殊原因(爭取返鄉服務,寧可低就
),但除非受處分,否則這種調動,前提一定是當事人同意。
這件案子,當事人雙親年邁多病,當然不願接受(否則我也不會知道)。
洪孟啟部長把這個案子,交給文化部主秘李連權、人事處長張美玲執行。
還對當事人説,這是在重用他!
人事案在今年1月17日發布,卻回溯到1月16日生效;然後逼迫鄒某在年假前辦理離職。
我要請未來的行政院長和文化部長,記得這幾個名字。如果他們忘了,我會幫忙提醒。
如果被迫高階低調、離鄉背景也算「重用」;我要請12職等的李主秘和張處長,準備受到
重用。
作者: Sabaurila (サブリナ)   2016-02-05 11:46:00
公務員不意外
作者: danielqwop (我的人生就是個冏)   2016-02-05 11:48:00
重用...........
作者: blakedawes12 (長腿舒舒)   2016-02-05 11:48:00
段宜康真的好猛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6-02-05 11:48:00
作者: tzimo (far away)   2016-02-05 11:49:00
幹這才叫戰將 垃圾黨滾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02-05 11:50:00
PUSH!!!垃圾國民黨狗官一個別想跑!!!
作者: mrporing (波利先生)   2016-02-05 11:50:00
國民黨的戰將是拼命倒垃圾到你家,還好現在有很多人可清
作者: evaji548 (eva)   2016-02-05 11:51:00
大推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02-05 11:52:00
猛將
作者: tcboy (tcboy)   2016-02-05 11:52:00
支持
作者: superkingbro (隔離世界)   2016-02-05 11:52:00
這才有公義,垃圾kmt調去當科員好了,垃圾
作者: C8C8DHC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6-02-05 11:54:00
超同意可以連公協會都查嗎?
作者: npc776 (二次元居民)   2016-02-05 11:54:00
我單位的長官忙著在綠營上任之前逃難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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