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死亡檢察官一定會驗屍嗎?

作者: dogmax (Dont look back in anger)   2016-01-28 10:58:16
依醫療法(民國98年1月7日修正)第76條規定:
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明書、診斷書、
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開給各項診斷書時,應力求慎重,尤其是有關死亡之原因。醫
院、診所對於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
醫療法施行細則(民國95年6月20日修正)第53條規定
醫院、診所對其診治之病人死亡者,應掣給死亡證明書。醫院、診所對於就診會轉診途中
死亡者,應參考原診治醫院、診所之病歷記載內容,於檢驗屍體後,掣給死亡證明書。病
人非前二項之情形死亡,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者,由所在地衛生所或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檢驗屍體,掣給死亡證明書。衛生所或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依前項規定檢驗屍體,得商洽原診治之醫院、診所,提供病歷
摘要或診斷書參考,原診治之醫院、診所不得拒絕。
流程大概是這樣
病人有送醫:
是→ 通報當地衛生所,由醫師行政相驗

是→ 是否留一口氣回家
↗ ↘否→ 由醫療院所開例死亡證明書
能否判為自然死
(疾病死亡) ↘否→ 醫療院所開例病程摘要,通知當地派出所後,由檢察官裁量應為
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
病人未送醫: 通知當地派出所後,由檢察官裁量應為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01-28 11:02:00
以日本來說,非自然死亡沒驗屍比例蠻高的,因為人手不足,台灣就不知道了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6-01-28 11:05:00
不一定 鬼島有法醫 而且法醫都要自費 歡迎來到鬼島只要法醫收了錢開死亡症明 檢座就會信 就會直接簽結還有法醫都沒來看直接簽死亡的也有 一切$$$決定基本上鬼島這一塊根本超級有問題 只是沒人要爆而已不然怎會有那麼多殯髒葉都在搶生意 光死亡証明都能抽頭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1-28 11:17:00
樓上你知道你再講什麼屁話嗎相驗的法醫都是各地檢署自己體制內編制的「檢驗員」是要自費三小朋友阿?幹自己可以開死亡證明的就不叫法醫了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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