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完整新聞標題:
: 蘇嘉全:續推宗教團體法立法
: 3.完整新聞內文:
正事不幹,一直推些奇怪的不急之務幹嘛?
服貿貨貿不敢提
黨產條例也沒說
至少青年購屋與薪資問題要談吧
且台灣宗教團體肥得要死
立法是要管制,要他們瘦身,規範他們不得斂財
(包含某些慈善社福團體也是,譬如有十字標章的那個)
一堆渾蛋侵占國有地
一堆渾蛋根本是地方惡勢力
結果他們不用繳稅,進入門檻低到哭爸
阿是怎樣?
我們對於慈善社福團體有補助是希望他們能夠兼顧政府照顧不到的地方
所以我們需要補助,甚至提倡
但宗教團體又如何?
根本不需要補助跟提倡啊
保留自由的空間就已經很多了
明明就有大筆資金
又賣一堆奇怪的東西販賣
甚至開發甚麼發財金
噱錢噱這麼多
只有重大災難時才會出來捐點小錢
根本不符比例啊
拜託就算沒魄力打擊垃圾宗教團體
至少不要在諂媚他們了~~
林的說法根本就是管不動乾脆就地合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