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澎湖縣府竟超過30名員工兼職 遭監察院糾

作者: SmithPLVS (埔籠工史密斯)   2016-01-08 11:16:19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澎湖縣府竟超過30名員工兼職 遭監察院糾正
3.完整新聞內文:
澎湖縣政府有30多名包括公務員、約聘及臨時人員違法或不當兼職,其中甚至有警察違法
兼職開餅舖,未移付懲戒即退休;監察院今公布通過監委高鳳仙對澎湖縣政府的糾正案,
認定澎湖縣政府嚴重違失,並函請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一併檢討改進。
高鳳仙指出,澎湖縣政府有3名公務員,2名約僱人員違法兼職。其中在公務員在職期間,
澎湖縣警察局警員任光國違法商業登記為「福氣大餅鋪」商號負責人、澎湖縣湖西鄉公所
圖書館管理員洪瑞男違法商業登記為「瑞成堂中藥房」商號負責人、湖西鄉公所村幹事許
宗瓦在違法商業登記為「巧沛東方美漢堡東衛店」商號負責人。高說,澎湖縣政府知道任
光國、洪瑞男、許宗瓦違法兼職後,都未立即依法先予停職及送公懲會審理;且僅對任光
國際一支申誡後,就讓其在前年9月退休。高說,此案直到監院調查後,澎湖縣府也才在
去年9月將洪瑞男及許宗瓦移送懲戒。
此外,高鳳仙說,另有31名臨時人員、技工、契約駕駛、工友與澎湖縣議會有2名臨時人
員兼營商業,但都因契約未明定不得兼職而無法加以議處。高說,銓敘部及人事行政總處
於去年5月25日邀集有關機關開會,獲得建置查核平台提供公司(商號)相關資料,供公家
機關查核管制其雇員違法兼職的共識,但至今沒有具體進度;此外,人事行政總處在去年
6月1日也才召開會議檢討應將「臨時人員」不得兼職明定於考核規範、勞動契約等建議,
態度過於消極被動。(陳雅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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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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