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IS立法規定性侵「合法」 訂定15條「性奴使用規範」
3.完整新聞內文: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以殘忍的處決手法而聞名,也常透過網路「宣揚國威」,並
且不斷地向世界各國挑釁,引發全球眾怒。由於IS這些極端份子泯滅人性,甚至還恣意擄
女性侵,IS還在今年初頒發了「性奴使用規範」,列出了15條規範,教聖戰士如何使用性
奴。
日前一名21歲女子泰哈(Nadia Murad Basee Taha)日前出席聯合國安理會,她表示在
2014年的8月在家鄉和數千名婦女一起被擄走,被送往IS的重鎮摩蘇爾(Mosul),自此之
後都像活在地獄一般,每天都被輪暴、凌辱;IS殘忍地將雅茲迪婦女當戰利品、商品販賣
,或是當作「交換禮物」,泰哈曾經試著逃走,但被抓回後,又被帶到房內性侵直到昏倒
。
IS把擄來的婦女當成性奴對待已非首例,且根據外媒《Hindustan Times》報導,美軍特
種部隊在今年5月時的突襲活動取得一份資料,內容竟是伊斯蘭國在年初發布的「性奴使
用教條」,但這應該是首度在全球面前曝光。當中一共列出了包括父子不可共用性奴、擁
有母子性奴隸的聖戰士,不可同時和兩人性交等。
「性奴使用教條」如下:
1.不可和月經還沒來、或是還沒乾淨的性奴發生關係。
2.如果性奴月經來或是懷孕了,直到她生產前都不能和她性交。
3.性奴如果懷孕了,不能讓她墮胎。
4.如果性奴被釋放了,以後就不能和她性交。
5.若聖戰士一次擁有母女當性奴,他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性交,選母就不能選女,反之亦然
。
6.若聖戰士同時擁有兩姊妹當性奴,同樣也不能同時和她們性交。
7.聖戰士父子不能共享性奴。
8.若聖戰士父親把性奴賣給兒子,自己就不能再和那個性奴性交。
9.若是性奴懷孕了,聖戰士不能賣掉她,除非聖戰士死了,性奴才能重獲自由。
10.不能和性奴肛交。
11.對待性奴應展現同情心,要對她好且不得羞辱她,或是指派她無法勝任的工作。
12.不得將性奴賣給會虐待她的人。
13.若兩名以上的聖戰士都想購買同一名性奴,若是交易還沒完成之前,禁止任何人和她
性交,因為她是共同資產。
14.不可在性奴月經周期發生性交。
15.聖戰士若是賣掉了性奴,未來就不能再和她性交,因為她已經自由不屬於聖戰士的財
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230/621626.htm
5.備註:IS也提倡同情心,這是怎麼回事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12-30 11:08:0011.SM也算同理心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12-30 11:08:00老實說 這條約 超棒的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12-30 11:08:00這麼那麼囉嗦
作者:
melic ( )
2015-12-30 11:08:00要不要成立勞動部啊
作者:
a2654133 (ヽ( ・・)ノ)
2015-12-30 11:08:00......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2-30 11:08:00挖靠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12-30 11:09:00ISIS越來越有人性了 覺得溫馨
作者:
sumarai (Pawn)
2015-12-30 11:09:00我覺得不錯,台灣也該立法,免得打炮莫名被告
作者:
kop5236 (想ç 帳號的人生online)
2015-12-30 11:09:00......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12-30 11:09:00奴本來就是自願的啊 台灣島上也至少1000萬個奴喔
作者:
comp6118 (波皇子喜歡吃烤雞翅)
2015-12-30 11:09:00這算是進步嗎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2-30 11:09:00這麼人道 我都快哭了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5-12-30 11:09:00神經病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5-12-30 11:09:00可以辦作文比賽了
作者:
WLR (WLR™)
2015-12-30 11:10:00三小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12-30 11:10:00感覺好像還不差...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5-12-30 11:11:00看起來很有規劃阿,這次我贊同
作者: ann52066 (無趣) 2015-12-30 11:11:00
以勞動的角度來看 聖戰士同理心大勝慣老闆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5-12-30 11:11:00
會不會比台灣性工作者還有尊嚴
作者:
becow01 (be)
2015-12-30 11:11:002. 月經來,生產前不能性交??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12-30 11:11:00台灣奴哭哭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5-12-30 11:12:00第四點根本廢話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5-12-30 11:12:00皇民:人家是自願的獻身好嗎?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12-30 11:13:00一半以上都月經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12-30 11:13:005. 不准母女丼 可以賣掉一個嗎?
作者: tknetlll (xiao) 2015-12-30 11:14:00
這規則比動不動就家暴殺人的恐怖情人好...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è²é¯å›æ›´çˆ½â™¥)
2015-12-30 11:15:00當初亂嗆的八卦鄉民到哪裡去了快來噓啊啊 嫩
作者:
odahawk (羊皮狼)
2015-12-30 11:15:00問題來了,那怎麼還會被性侵到昏過去
作者: tknetlll (xiao) 2015-12-30 11:15:00
有沒有規範性奴生下的孩子是什麼地位?
作者:
Luver (Luver)
2015-12-30 11:15:00第4點是怎麼回事?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2-30 11:15:00這樣看來性奴過得好像比台灣勞工好耶?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12-30 11:16:00第4點如果性奴自己還想要的話可以幹嗎?
作者: tknetlll (xiao) 2015-12-30 11:16:00
性奴被釋放後 還可以見面的話 也不能和她性交
第4點是在說 分手後就不能硬上了 也是婦女權益保障法
作者:
DEATHKAZE (光と風のストーリー)
2015-12-30 11:17:00比台灣勞工還有人權給噓!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2-30 11:18:00覺得比鬼島勞工待遇好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2-30 11:18:00不准親子丼 也不准姊妹丼
作者: a1684114 (A大仔) 2015-12-30 11:18:00
幹連ISIS都比kobe仁慈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12-30 11:19:00ISIS看起來比台灣老闆還仁慈的樣子
作者: tknetlll (xiao) 2015-12-30 11:19:00
性奴只能給一個主人使用嗎 之前不是有性奴被輪暴的新聞
作者: kai91 2015-12-30 11:19:00
新北大輸
作者: grandwar 2015-12-30 11:20:00
那輪暴不就自打嘴巴 規定寫好看的啊XD "法院KMT開的"都忘了?
釋放之後你要再花錢買回來啊 跟你要花大錢求復合一樣
作者: tctv2002 2015-12-30 11:21:00
16:以上條文參考用 是不是少寫一點
作者:
BBBC64 (BIG)
2015-12-30 11:21:00老美自己編的吧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5-12-30 11:21:00會制定出這種規範本身就沒有人道概念...
作者: crimsonall 2015-12-30 11:21:00
規則這樣定,但能遵守的也沒幾個吧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12-30 11:21:00結論,得了愛滋早死早好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5-12-30 11:22:00前面到底是在人道三小.....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5-12-30 11:23:00那有拒絕的權利嗎?沒有嘛 還人道咧 就不是人是"東西"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12-30 11:23:00給ISIS的成員當勞動部部長說不定還比較好?
作者:
Hekate (Sieg Zeon)
2015-12-30 11:24:00老美自己編的可能性比較大+1
台灣法律就有規定女性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拒絕嗎? 你搞笑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12-30 11:25:00比台灣的老鴇有良心多了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5-12-30 11:25:00限制你的自由 你的身體權 啊不就很人道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5-12-30 11:26:00其實這是IS的宣傳戰 故意流出給美軍 假裝自己很人道
就一邊幹沒同情心的事 一邊喊要有同情心 以為這樣就
作者:
dnkofe (赤空)
2015-12-30 11:27:00會制定這一定表示現在的做為都是相反的
作者:
DIDIMIN ( )
2015-12-30 11:27:00比台灣勞工還有保障是怎樣
作者:
iSad56 (窩南果)
2015-12-30 11:27:0013. ...共同資產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5-12-30 11:28:00寫著性奴跟資產看不懂哪裡好 制定這種規範沒人道觀念+1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5-12-30 11:29:00違反也是很正常的 對他們來說那些都不是人
會有笨蛋覺得IS其實沒這麼爛 就跟胖虎做點好事就會有人忘了他是胖虎差不多的道理
IS最強的應該是在 你違反規定 他們絕對不會跟你客氣
作者:
hihjktw (hihjk)
2015-12-30 11:31:00讚喔。但跟就業服務法一樣。沒有罰則。輕罰誰尊守?
作者:
reppoc (稍會)
2015-12-30 11:31:00不會跟鬼島奴一樣,雖立了法,雇主違法還不敢申訴吧?
作者:
mocca000 (優質妹文製造機)
2015-12-30 11:31:00光性奴這兩個字就良心泯滅了 還談什麼條約都是其次了
作者:
hihjktw (hihjk)
2015-12-30 11:32:00慣老闆:自己爽最重要!!!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5-12-30 11:33:00如果以立法與執法來看,比鬼島好多了,鬼島法律訂好玩的
作者:
oops66 (誤導給寵物!)
2015-12-30 11:33:00溫馨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5-12-30 11:34:00神經病
作者: verywildcat 2015-12-30 11:36:00
8跟7重複規定了 母女跟姐妹類推就可以了 對吧?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5-12-30 11:37:00
支持立法合法化
作者:
mvp31415 (守仁陽明子)
2015-12-30 11:40:00覺得好笑
作者:
jily (吉利)
2015-12-30 11:42:00溫馨(?
作者:
shaiking (萌えは正義!!)
2015-12-30 11:42:00這是在養性奴還是女兒啊
作者: alashih (阿斯) 2015-12-30 11:44:00
上面一堆說比臺灣好的可以考慮一下囉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5-12-30 11:48:00認真覺得這規範好的人應該是奴到沒救了
作者:
sorcxnegi (Thousand Dreams)
2015-12-30 11:51:00下面註解: 違反了規定賠5毛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