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擊斃通緝犯被判6個月 法官:為何不射

作者: ataching (肉彈哥)   2015-12-30 10:48:27
引述《sysstat (sys / stat)》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
: 警擊斃通緝犯被判6個月 法官:為何不射輪胎
: 3.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一名員警去年追捕通緝犯時,開槍射中嫌犯雙腿,導致他傷重不治。員警被依業務過
: 失罪判刑6個月,高院指嫌犯無衝撞動作,員警應可射擊輪胎,用槍逾越必要程度,此判
: 決引發警界與民眾批評。
大腿有動脈欸~~跟射脖子是一樣的好嗎 根本就是殺人啊
要射也射肚子 這個被開槍打死的人頂多也才竊盜罪
偷東西最多在古代最多也把手砍掉 哪有把人開槍打死的道理
法官判這個警察這樣算很合理了啦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12-30 10:49:00
射肚丈比較不容易死亡嗎?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5-12-30 10:49:00
射臉也不會死啊
作者: showstare (ziv)   2015-12-30 10:49:00
下次警察再開槍之前先查一下對方被通緝的罪名? 少天真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12-30 10:50:00
這反串我喜歡
作者: itoennn (Lactose.)   2015-12-30 10:51:00
哈哈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12-30 10:51:00
我媽退休護理師啦!射腿除非感染沒那麼容易死人好嗎。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5-12-30 10:52:00
樓上 射中大動脈 就醫太慢 真的會死好嗎...
作者: yyff   2015-12-30 10:53:00
就算你是在手術室旁被射中動脈,也不一定救得回來好嗎…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5-12-30 10:54:00
======射在臉上啊======= 看看神豬多威武啊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2-30 10:55:00
唬爛啦 不懂裝懂 誰說古代偷竊最多把手砍掉?不然你以為<竊鉤者誅>這成語是哪來的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5-12-30 11:00:00
身體哪個部位沒動脈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12-30 11:00:00
也要射的中才行,純粹轉述我家老娘30年的經驗談囉。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12-30 11:15:00
射大腿 跟 射小腿 不太一樣... 打大腿很容易中動脈..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5-12-30 11:17:00
反串有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2-30 11:25:00
人全身都有動脈捏 只有頭髮沒有 射頭髮
作者: royalblue08   2015-12-30 11:42:00
臟器破裂死得也不錯快喔wwwwwwwwwwwww
作者: pocariccw (開始工作了...)   2015-12-30 11:56:00
乾脆射雞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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