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葉姓員警開槍遭判刑6月 鄭文燦:所有費

作者: ianlai (小賴)   2015-12-30 09:36:22
※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大家不用再鞭這原po了
我想這位可能沒打過槍
以為跟打電動一樣 準心在哪就會中哪
就像有人提到319一樣
以為子彈要製造出鮪魚肚的傷勢很容易
狙擊槍加個瞄準鏡就能跟你玩cs一樣
這個case警察都被攻擊了
開槍有問題嗎?
如果這樣下去一般警察乾脆不要配槍好了
等到真的可以用槍時再找霹靂小組不是更妥當
胖周瑜應該是第一個站出來的吧
gj!!!
: 鄭文燦這個做法蠻混帳的
: 市府公帑是讓你這樣亂花的嗎?
: 首先
: 警察的任務是追捕通緝犯
: 而非擊斃通緝犯
: 所以
: 把"追捕"搞成"擊斃"很明顯就是警察失去分寸、執法過當
: 叫你警察去抓人
: 你警察卻把抓人搞成殺人
: 當然是過失無誤
: 鄭文燦把市府公帑贊助警察執法過失
: 公帑是這樣花的?
: 你鄭文燦有沒有基本的是非判斷能力?
: 通緝是罪
: 但罪不致死
: 你警察直接槍擊斃命
: 很明顯就是錯了嘛
: 警察的任務是逮捕
: 而非當場擊斃
: 該警察把"逮捕"搞成"擊斃"
: 當然是執法過當
: 竟然還連開三槍
: 簡直有故意殺人之嫌
: 法律對於有權力的人本來就應更多的制衡
: 否則就會有濫權的弊端
: 警察配備殺人的武器
: 更應嚴格接受檢驗
: 否則會淪於濫用武器傷人
: 縱容警察濫用武器
: 哪天有警察直接對空鳴槍後不分青紅皂白把你打成蜂窩
: 也是有可能的
: 如果照鄭文燦這種亂挺警察的邏輯發展下去的話
: 再次重申
: 警察的任務是抓通緝犯
: 而非槍斃通緝犯
: 當警察把"抓"搞成"殺"的時候
: 很明顯就是錯誤了嘛
: 你鄭文燦用市府公帑去支持警察錯誤
: 簡直扒殆
: 如果用意是在收買警察人心
: 而不顧是非
: 這就是邪惡了
: 畢竟通緝犯也是一條命
: 他只是想逃
: 想逃是動物(包括人類)的本能
: 罪不致死
: ※ 引述《j31404 (戈登主廚)》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葉姓員警開槍遭判刑6月 鄭文燦:所有費用市府買單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桃園市楊梅警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員葉驥去年追捕通緝犯羅文昌,最高法院昨(28)日

: : 警員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引發各界譁然,桃園市長鄭文燦今
日?
: : 午前往楊梅分局慰勉基層警察,為維護警察同仁的權益,鄭文燦表示:「不會讓葉驥

: : 18萬元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用」,且未來的升遷也不受此事件影響。
: : http://imgur.com/YReA8bc
: : 警員葉驥去年追捕通緝犯羅文昌,過程中先對空鳴槍示警,羅嫌仍企圖倒車逃亡,警

: : 其腿部連開3槍,最後羅嫌因失血過多致死,最後遭最高法院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6

: : 徒刑、可易科罰金。
: : 根據《中央社》報導,鄭文燦今日表示,桃園市府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葉驥是因公執

: : 務,且通緝犯在追捕過程中,有企圖撞倒警察,若員警不夠警覺,可能會在執行公務

: : 生意外,認為法院判決對警察不公平。
: : 為維護警察同仁的權益,鄭文燦表示:「不會讓葉驥負擔18萬元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

: : ,且升遷、獎懲也不會受此影響。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5215
: : 5.備註:
作者: NingK (檸~)   2015-12-30 09:42:00
我認真說 我想知道鄭文燦是用哪一筆款項來支付的雖然我支持員警 但我還是想檢核正文燦的做法有沒有違法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12-30 09:45:00
首長特支費或第二預備金囉 要檢討也是新北塵暴先檢討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5-12-30 10:06:00
趁換總統前比馬特別費買內衣有意義啦!
作者: ichch (渡船人)   2015-12-30 10:25:00
桃園議會是國民黨大,不可能亂用預算。不用擔心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5-12-30 10:37:00
新北塵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5-12-30 10:58:00
市政府繳錢國庫,只是錢左手轉右手,還好吧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5-12-30 11:23:00
我都玩 全民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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