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太累拒求歡 女控性伴侶性侵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203002889-260402
china times
北市一名經姓男子與女性友人互為性伴侶,
但女子事後卻指控經男某次不顧她
表明不想發生性關係,
趁她無力抵抗之際性侵得逞。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
經男辯稱女子並無拒絕也無反抗;
檢察官認為,
女子自陳當初是以「要考試」表達拒絕之意,
難以證明女子是否明確示意拒絕發生性關係,
且雙方事後互動如常密切,
認全案缺乏證據,處分經男不起訴。
女子提告時指控,與經姓男子原為性伴侶關係,今年初經男又邀約過夜,
她雖同意但表明不要發生性關係;
女子說,當晚她在旅館念書至凌晨4時許,
爬上床睡覺後,
原本入睡的經男卻醒來扒光她的衣服性侵。
女子說,當時她因準備考試多日無眠,
事發時相當疲累、沒有反抗能力,
只能口頭說不要,肢體無法反抗,
像個死人躺在床上,最後甚至累到快暈過去;
事後雙方達成和解,經男有向她道歉,
但因聽聞經男時常這樣對女生,
讓她認為不可姑息才提告。
經姓男子則向檢察官喊冤,
表示與女子是性伴侶,去過旅館三次,
事發當天如同以往親吻、性交,
女子雖說念書很累,
但沒有說不要發生性關係,
女子從頭到尾都沒反抗。
檢察官認為,
女子雖指稱進入旅館前
向經姓男子表明不要發生性關係,
但距發生性關係的凌晨4時已間隔一段時間,
情境非可一概而論,
女子也稱當經男求歡時,
她也只說「要考試很累」。
檢察官認為,
經姓男子與女子性交過程並無施以強暴脅迫,
且難以確認女子事發當時曾表明
不同意發生性關係,
另考量兩人事發後在臉書互動熱絡,
倘若女子真遭性侵,
事後仍與經男往來與常情不符,
認定全案罪證不足。
(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