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提告段宜康 王如玄:忍無可忍[全文]

作者: MDOS (DOS戰十年)   2015-12-02 17:55:12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提告段宜康 王如玄:忍無可忍[全文]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日電)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今天赴台北地檢
署,就立委段宜康質疑她涉嫌利用家人當人頭炒作軍宅,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她說,忍無可忍才訴諸法律,也對造成社會紛擾致歉。
王如玄說,擔任公職之前,有從事房地產的投資,但絕對依法申報,「我不是
一個完美的人,但我一定是守法的人」,這段時間,外界對她各式各樣的抹黑
及攻擊,忍無可忍,必須訴諸法律來捍衛清白,對這段時間引起社會紛擾深感
不安,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的歉意。
記者提問,外界指她買房有19戶,究竟是買了幾戶?王如玄說,這些指控都是
不實在的,她會在法庭上跟檢察官說清楚,不希望淪為政治口水戰,所以才來
提告;另外,她的財產申報都是公開的,可攤在陽光下,接受各界檢驗。
王如玄聲明稿全文如下:
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不滿立委段宜康指涉自己利用家人當人頭炒作軍宅
,2日發表聲明,並到北檢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針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不實指控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非法炒作眷村改建
住宅一事,王如玄今(2)日下午三時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
告段宜康加重誹謗罪。王如玄同時並發表五點聲明,對於眷宅一事造成社會紛
擾,再次公開致歉。
王如玄五點聲明如下:
第一、這段時間以來,針對段宜康指控我非法買賣炒作眷村改建住宅的抹黑言
論,我決定用司法來捍衛我的清白,對段宜康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第二、民國97年我擔任公職至今,包含我與我母親、妹妹,三人名下各有一戶
眷村改建宅,至今尚無買賣,一切合法,亦無炒作。
第三、我也多次強調,在尚未擔任公職之前,購買房地產為我當時選擇的合法
理財方式,也都依法申報。
第四、今天段宜康、陳其邁、蔡其昌三位民進黨立委召開記者會,使用我與我
先生自民國84年以來依法申報的公開財產資訊,指控我隱匿購買房產的資訊,
不但邏輯不通,反而恰好證明我的財產申報一切透明,毫無隱瞞。
第五、當年投資房地產仍是民間人士,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後,我了解社會各界
對副總統候選人的高道德要求標準,對於近日因我個人理財方式造成的紛紛擾
擾,我再次對社會大眾道歉。
王如玄強調,自己並不是一個完美的人,但一定是一個守法的人,對於這段期
間各種惡意抹黑,她忍無可忍,只能被迫以法律捍衛自己的清白:至於段宜康
指控她曾經買賣19間眷宅,王如玄也澄清這絕非事實,所有資料與證據將會送
交給檢調,相信司法會還自己一個公道。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12025012-1.aspx
5.備註:
你忍無可忍?那我們也不想忍受你啊!!可以嗎?
作者: yoher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4-12-02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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