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士兵江國慶枉死案 陳肇敏等人瀆職再不起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2-01 12:23:35
※ 引述《int1000 (小p)》之銘言:
: 基本上江國慶當時判死刑是對的
: 因為當時女童被殘忍姦殺群情激憤
: 司法不能孤立 背離人民期待
: 所以現在陳肇敏等人也該判死刑
: 因為司法不能孤立 背離人民期待
: 這才是台灣要的司法
其實答案很簡單,江國慶的父親也認為陳肇敏該判死刑!
所以廢死想拿這個問題來酸,基本上是砸到自己的腳...
該檢討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國家的司法不用殺人罪求處陳肇敏死刑????
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所比,台灣的司法要不背離人民期待,就應該處陳肇敏殺人罪死刑,這是對的,賓果!
(而且江家也這麼認為,所以就更賓果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12-01 12:25:00
搞出江案冤獄的所有人都該死 地檢署的所有人也都該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