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指控蔣萬安涉嫌賄選過程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11-29 21:30:50
我不是要護航蔣王子
但是請問比利潘
你跟你的大律師要如何說服檢察官蔣王子當時拿一台很好的無線立扇對所有在場的里民進
行賄選?也就是你如何證明選民有因此改變投票意願的對價關係存在
(買票沒有人是只買一張的)
你那些新聞案例再怎麼支援你的有罪論述
都是因為個案上 檢察官已經認定抽獎活動是在掩護賄選行為始能成立
如果明知 這樣去告一定不會成案
難不成又要開記者會
大喊司法不公 \死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然後爽完就可以了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11-29 21:31:00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作者: xppig (XP小豬)   2015-11-29 21:31:00
影片一開頭就看到蔣萬安說希望大家支持他進入國會很明顯的拉票行為吧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5-11-29 21:32:00
買票一張也是買票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11-29 21:32:00
沒有證據證明該無線立扇價格高於30元 無罪推論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標)   2015-11-29 21:32:00
我是沒有立場啦。不過好奇,只要沒賄選的效果就不算賄選?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1-29 21:33:00
賄選無罪 收賄有罪沒聽過?
作者: flux ((′ω‵) )   2015-11-29 21:33:00
人家米國肥來的不清楚啦,立意涼扇所以送涼扇臭了嗎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15-11-29 21:34:00
幹他是民進黨的就是證明! 蛤是國民黨? 喔那當然沒賄選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11-29 21:34:00
所以 姓蔣的怎麼辦都可以 大家回到228時 乖乖聽話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11-29 21:35:00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11-29 21:36:00
血統純正 黨證無敵 大家不要廢力氣打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11-29 21:36:00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5-11-29 21:37:00
國民黨 又姓蔣的 殺人都無罪了 這算啥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11-29 21:37:00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11-29 21:37:00
章萬安如果是dpp,200%被收押在北所,新聞做10天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5-11-29 21:37:00
其實真的蠻好奇的 中秋晚會我確實看到不少獎品 百齡里這如果要抓 抓一串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11-29 21:38:00
有送的都抓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11-29 21:38:00
樓上說是誰阿?
作者: wenge321 (wen)   2015-11-29 21:38:00
哪一個賄選?能證明對價? 都秘密投票怎證明?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5-11-29 21:38:00
買一張票也是買票啊~ 一個是候選人一個是選舉人,怎麼會沒有對價關係?要是一定要改變意向才能捉,那所有賄選都不能捉吧不然你怎麼知道拿錢的人有沒有投?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9 21:40:00
其實蔣萬安只要學李全教一樣不進法院不就得了,怕什麼啊
作者: omage ( )   2015-11-29 21:41:00
要證明選民有改變投票意願才算賄選?你是吳永樑法官嗎?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9 21:41:00
李全教連總幹事都判刑定讞,現在還不是做他的議長做爽爽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5-11-29 21:41:00
你的理由錯了,去看懂條文再發費雯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9 21:42:00
底下幫蔣公仔擔罪的人多的是www 先選上比較要緊(O)
作者: iphone4ass (123)   2015-11-29 21:43:00
裝懂
作者: Vett (Vett)   2015-11-29 21:44:00
如果一人一把風扇那就中了 抽獎抽一把風扇 有的攻防
作者: deenband (菊)   2015-11-29 21:45:00
賄選案被告應該都要找你辯護才對,穩贏的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11-29 21:45:00
難道買票買1張不算賄選 買10張才叫賄選喔XDD
作者: Vett (Vett)   2015-11-29 21:45:00
反正一樣啊 頂新的案子都告訴大家 即便起訴都還有的玩
作者: lariat (幸福 自由 富足)   2015-11-29 21:45:00
說是誰到時候還要負舉證責任 神經病嗎XD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11-29 21:45:00
馬英九:起訴就算總統 當了總統再回頭告候寬仁檢察官選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11-29 21:49:00
我是說對象不會只有對一人 不是說買票買一張就不算賄選有人要這樣曲解就繼續反正在這裡只有顏色很正常的拉
作者: lysimach (lysimach)   2015-11-29 21:52:00
(十) 假借摸彩或有獎徵答名義,提供獎品。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5-11-29 21:54:00
已經寫了 檢方要認定送禮行為是在掩護買票 這樣很難懂嗎
作者: akuneh (漂浪)   2015-11-29 22:13:00
蔣萬安多場多次連續送禮摸彩,原po故意不懂?
作者: lysimach (lysimach)   2015-11-29 22:41:00
不提告你怎麼知道檢方會怎麼認定?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15-11-29 23:25:00
法律規定的重點是"假借"吧 等潘醫生證明蔣是假送禮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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