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檢察官亂指頂新越南油黑心 食藥署切割撇責任
3.完整新聞內文:
頂新越南油案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 27日一審宣判全部被告無罪,將號稱食安英雄的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打了一大巴掌,宣判結果顯示因食藥署提出頂新進口飼料油的錯誤訊息
,加上檢察官好大喜功,才會匆促起訴。
檢察官指控,頂新自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的原料油不可供人體食用、有害食品衛生安全,
本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包含魏應充在內的全部被告無罪。對於判決結果,所有
檢察官於判決日集體請假,並未即時表示意見。相關人士認為,本案在審理時檢察官對於
油品的相關指控,並未提出任何可信證據,可能早已預見無罪的判決結果。
檢察官提出的酸價數值代表酸敗程度,經專業鑑定人解釋後,確認是檢察官誤以為油脂的
酸價就是「酸敗程度」,但油品的酸價無法代表食品的安全,且衛福部食藥署並未對油脂
的原料品有任何規範。
至於回收油的指標「總極性化合物」,法官經正確抽樣程序複驗後,除可去除的含鉛量略
微超標外並無問題,且抽驗的油槽經過封存,從去年十月事件爆發到現在並無不同,首次
檢驗結果超標,是檢察官不知正確的抽樣方法,而只以快篩法檢驗造成結果的偏差。
檢察官另指控頂新以精煉的方式掩飾油品的劣質,但原來也是誤會一場,精煉油品本來就
是為了使油品穩定、去除有害物質,是食品工業必要的一環,而非頂新專為了改變劣油品
質所做的手法。
此外,檢察官也稱越南大幸福公司的油品可能來自病死豬,但根據證人指稱,無論飼料油
或食用油,都不可使用病死豬作為來源,越南的屠宰場對於病死豬或死豬都會予以焚化銷
毀,且豬隻皆定期接受傳染病檢驗與飼料檢驗。
頂新越南油案在去年十月爆發後,檢察官在三週內快速起訴,高效率被譽為「食安英雄」
,但因偵查程序中證據並未蒐集齊全,檢察官在開庭審理後仍須前往越南進行蒐證,不料
在越南取得的證據卻相當薄弱,無法為檢察官的立論加分,且在酸價、總極性化合物等油
品品質方面,檢察官皆無法提出確切而有力的證據,因而遭到法院判決無罪。審理過程中
,更發現檢察官以登載錯誤的筆錄起訴魏應充「有指示」油品採購,在法院勘驗錄影帶後
才發現共同被告常梅峰當時說的是「沒有指示」。
而食藥署則表示,將盡力蒐集證據,全力配合上訴。業界卻認為,食藥署在油品事件爆發
前,對原料油缺乏管制規範,僅以進口名義區別飼料油與食用油,事件爆發後,食藥署未
免受到輿論撻伐,未清楚向民眾解釋現行法規,也在油品品質尚未確認前即公開譴責業者
自主管理不佳、進行預防性下架,更在民眾對精煉程序感到恐慌時,未出面說明油品精煉
乃正常製油程序,對全體油品製造業造成傷害,更讓民眾產生「到底還有什麼能吃」的疑
惑,有事前疏於管理、事後撇清責任之嫌。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nownews.com/n/2015/11/28/1900798
5.備註:
三周開庭的食安英雄現在變成落水狗
值得探討的是我們雖有區分食用油飼料油
卻沒有告訴大眾安全性
導致檢察官受到輿論壓力蒐證不清起訴
錯的是制度跟整個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