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晚會贈電扇、腳踏車 潘建志控蔣萬安賄選

作者: TWN5566 (台灣五五六六)   2015-11-28 10:44:56
: 潘建志要求蔣萬安應對外說明這樣的抽獎活動是否已經涉及賄選?是否不只1次進行賄選?
: 另外,律師黃帝穎也在現場表示,蔣萬安當時已經成為國民黨提名的參選人,卻提供超過30
: 元的禮品給民眾抽獎,如果現場向選民拉票也形同投票的對價關係,涉嫌觸犯選罷法賄選罪
: 。
:
: 對此,蔣萬安稍晚在臉書解釋,無論是中秋晚會或重陽晚會,都是他受里長邀請參加,僅配
: 合活動贊助單項禮品,供民眾抽獎。
:
: 他強調,得獎人是不特定人,也不會因為該單項摸彩品而改變特定人的投票意願,且根據中
: 選會網站所指「參與民俗節慶、廟會、婚喪喜慶,贈送禮金、禮品顯與社會禮儀相當者,尚
: 不足以構成賄選行為。」因此這樣的社會禮儀表現,不會構成賄選行為。
我不小心google到這個 http://goo.gl/np6Mc8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寫的賄選新手法
怕大家懶得看 幫大家節錄一下
丙、以不同外貌偽裝的贈禮賄選類型:
一、假活動、真送禮:
  候選人於選舉前之相當時間起,即以社區聯歡晚會之名義,在選區內之各處,透過樁
腳邀集投票權人參與晚會,實際在該晚會中,提供各項高額價值之獎品,再以摸彩之名義
,發送予每一名參與活動的投票權人,凡參加者人人有獎。
恩 確實不是人人有獎 但是這樣就沒事了嗎?
蔣萬安說的
假借節慶名義,舉辦活動發放物品、獎品、獎金。
根本是避重就輕 參照http://goo.gl/AOSenG
可以躲過下述的情況嗎?
提供具有經濟價值之日常用品,如電鍋、熱水瓶、收音機等
假借捐助名義,提供宗教團體、同鄉會、其他機構或團體等
活動經費、團體服裝或活動用品等
假借摸彩或有獎徵答名義,提供獎品
作者: popyuning (流行芋泥)   2015-11-28 10:47:00
我是覺得這是七傷拳 而且還是損己7分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5-11-28 10:47:00
人家姓蔣欸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5-11-28 10:48:00
明明就姓章 為了選舉才改的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11-28 10:51:00
一直都是這樣玩的 沒錢要和這些人拼選舉真的很難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11-28 11:00:00
1毛也叫賄選? 說好的3 0元門坎呢
作者: Lheavens (Lash)   2015-11-28 11:05:00
重點在名俗節慶阿 你有他辦法喔?
作者: taso5566 (幾度風雨)   2015-11-28 11:06:00
1毛也叫賄選,但不構成犯罪要件買票也不會因為該500元而改變特定人的投票意願買票只是增加投票的意願,鞏固自己的票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