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如玄喊軍宅沒違法 原來是閃了這法條

作者: your183club (你的183俱樂部)   2015-11-27 15:19:12
這一條是賣的人違法,不是買的人違法,所以王如玄沒有違法
但是既然有規定不能買賣,那麼這個買賣就是違法契約,按民法71條應該是無效才對
各位眷村老杯杯們注意了,以後你要是反悔不想賣,就主張這是無效契約就好,你不用交
屋,你還他交屋款就好
啊可是現在修法後變成要是那個跟你買的房仲,你要是敢不交屋,他檢舉你的話,房子會
被收回,以前不會被收回喔
所以修法後反而不能保障眷村老杯杯
真不知道這個鼓勵炒作的法條是誰修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27 15:19:00
但是你知道老杯杯跟國防部訂的契約是怎麼樣嗎XDDD被發現有預先買賣 然後國防部收回 錢還要退還給買的人..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11-27 15:22:00
已經有人打官司 買的人勝訴 法院說那是行政法律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5-11-27 15:22:00
國軍怎摩可能不講信用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1-27 15:23:00
還可以告你詐欺啊 就知道海蟑螂多惡劣我覺得國宅類應該通通只能賣回給國家 省得被炒作弄條公式 例如五年後開始跟基本薪資漲幅掛鈎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1-27 15:25:00
有些軍人是在他還沒抽籤/但是有抽籤權的情況下就已經賣掉
作者: recx (累科科死)   2015-11-27 15:25:00
薪資漲了10% 那回購價就是購買價*110%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5-11-27 15:26:00
相當於你夢到隔壁老王明天要去建設公司買預售屋紅單...你在他還沒出門前先把他的紅單買下來...他去買的時候..等於是幫你跑腿...不算是賣紅單給你..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11-27 15:28:00
通常是確定有房子但是不確定哪一間
作者: blackwindy (黑色的風)   2015-11-27 15:29:00
前提是老杯杯要還活著...KMT喔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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