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彭文正 FB

作者: protoss (天生散人)   2015-11-26 22:45:01
※ 引述《patiger (唉)》之銘言:
: 我猜,這跟過去的嫖妓一樣
: 有沒有違法,有
: 誰違法,賣旳人
: 買的人是被賣的人騙的
: 所以,買的不違法
: 另外,原本房地是國家的
: 國家跟眷戶簽約,不得轉讓等規定
: 但是房子被貪心的眷戶賣給不知情的民眾
: 基於保護善意第三人,買的沒事
: = = =
: 大概就這種想法吧
剛好一般人的想法也是九戶玄女買的恰恰好都軍宅...
然後都是同一個房仲...
既然王九戶是這麼照顧眷村弱勢的人權律師...
把當初賣給她的屋主通通找出來一起開個記者會...
確定一下九戶玄女跟這房仲是怎麼照顧他們的才心甘情願賣給她...
這下民調還不加個20%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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