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生為轉系竟這麼做 這下悲劇了 (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6/740727
景文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系陳姓大一生,為了轉資管系,竟在轉系申請書「導師意見」、「原科系組主任審查簽章」欄中,偽造導師及系主任簽名,前年獲檢方緩起訴2年,須服60小時義務勞役,未料,他未依期限履行勞役遭撤銷緩起訴,台北地院今依偽造文書罪判他3月,緩刑2年,還要服80小時義務勞役,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3歲)前年4月就讀景文科大電子工程系一年級,因興趣不合,想轉到資訊管理系,竟在轉系申請書中偽造班導師及系主任的簽名,向註冊組申辦轉系,校方察覺有異,確認陳男冒簽導師與系主任姓名後記他大過,並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偵查時,陳男始終承認盜簽老師名,檢方給予緩起訴,須服60小時義務勞務,但他不珍惜悔改機會,未依緩起訴條件在期限內服勞務,檢方於是撤銷緩起訴,將他重新起訴,法官審酌後,依偽造文書罪判陳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還要服80小時義務勞務,陳男可說是得不償失。(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