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大地主小佃農時代,小佃農階層往往是大地主剝削的肥羊,1951年政府實施三七
五減租,地主非因法定事故,不得終止租約,且租約可世代繼承。這項法規保障當時許多
佃農不再被剝削,緊接著在1953年實施耕者有其田與公地放領等三項重大土地改革政策,
整個社會的總農產量提高,經濟發展漸漸蓬勃起來。
受益於昔日三大土地改革政策的小地主農民,原本預想是這輩子安穩當一位對社會有
貢獻的農夫,1960年代以後社會急速發展,人口增加,都會區範圍往外擴展,農田變成商
業用地、住宅用地,原本以「甲」為單位的農田,變成以「坪」為單位計價的都市土地。
在那個年代,華僑是一種富有的形象,田僑仔則是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而生成的詞彙。
軍宅是為保護榮民軍人與其家眷的居住正義而存在,對於買賣軍宅從中套利的行為雖
一切合法,但卻過不了社會在道德觀感上這關;昔日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土地改
革,今日社會卻普遍存在佔領農地等待都市化套利行為,這也是合法的,而且沒有社會道
德觀感問題。軍宅套利過不了這社會的道德門,農地都市化套利卻過得了,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