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在外過戶軍宅、回家占用公宿 段宜康再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11-24 11:47:49
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在外過戶軍宅、回家占用公宿 段宜康再打臉王如玄
3.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宣告參選後始終擺脫不了22K、告關廠工人等爭議,不僅綠委
質疑疑似投資「軍宅」套利,現又傳出王如玄一面投資房地產,卻與丈夫、司法院政風處
長黃東焄,以低價入住公家宿舍,甚至還有停車場,讓許多從南部上來的檢察官排不到宿
舍。對此,朱立倫辦公室發言人許巧芯回應,因黃東焄是檢察官,兩人有住宿舍的合法權
,但此說法再度被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打臉。
針對「軍宅」套利疑雲,王如玄解釋,軍宅儘管風險高,但價格便宜,加上希望家人能同
住一個社區才會購買。她表示,自己總共過手3戶,分別是與母親同買、自住宅及過戶給
妹妹使用,強調買房一切合法,監察院報告中也解釋的十分清楚,明(23)日即會公開財
產讓大家共同檢視。
王如玄的丈夫黃東焄為司法院政風處長,過去也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檢察
官,兩人住在台北市杭州南路黃金地段公家宿舍,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許巧芯解釋,
由於黃東焄是檢察官,住宿舍署於合法權利,夫妻以家庭為單位,每月繳交金額全按政府
規定。
對此,段宜康今(24)日在臉書踢爆,王如玄夫妻自2005起住在高檢署的職務宿舍,至今
剛好滿10年,但「法務部宿舍管理要點」中提到,若員工本人或配偶自有或自用之房舍位
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者,不得申請宿舍,王如玄稱購買之軍宅有一戶為自
住,明顯有違規定,段宜康質疑:「2012年以後,法務部是哪位首長核准王如玄夫妻續住
職務宿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MlQEPU
5.備註:
規定有房子就不能申請宿舍,王如玄也自己承認有過戶了,
法務部為什麼還給他申請續住?
2012 時任法務部長: 曾勇夫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5-11-24 11:48:00
放心 最後一定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5-11-24 11:48:00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作者: beartsubaki   2015-11-24 11:49:00
不用擔心 怎麼可能不合法!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黃包~)   2015-11-24 11:49:00
一定和法啊 而且還會出來哭窮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11-24 11:49:00
光打副總統就夠了,打朱的可以留著之後用XD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5-11-24 11:50:00
有換人的味道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黃包~)   2015-11-24 11:50:00
當臺灣人都死了是?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5-11-24 11:50:00
所以說曲棍球呢
作者: gm2867 (俏秀蓮)   2015-11-24 11:50:00
曲棍球吞了沒啦?廢話一堆
作者: answer1115   2015-11-24 11:51:00
立院從來都藍軍的 合法也沒啥好說嘴的
作者: rockocean (大膽刁民)   2015-11-24 11:51:00
小段 不要再打了 再打下去 0.2把22k仙女換掉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5-11-24 11:51:00
不管怎樣一定合法啦!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11-24 11:51:00
球來就打
作者: RZSR (RZSR)   2015-11-24 11:51:00
法務部:我們查到王沒有住那間軍宅,不算自住,故查無不法。
作者: answer1115   2015-11-24 11:52:00
旺中集團的名嘴最近講到軍宅也都必提曲棍球XDDDDD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1-24 11:52:00
三個字:自己人
作者: rockocean (大膽刁民)   2015-11-24 11:53:00
萬一換上天縱神將 勝文出陣 小英不就囧掉
作者: ooyy (潛藏)   2015-11-24 11:54:00
四個字:幹你老木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11-24 11:55:00
先申請後採購 查無不法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11-24 11:56:00
因為這些房子從來沒在她名下過啊! 厲害吧!
作者: dostey (Dos)   2015-11-24 11:57:00
看到這女的就想吐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11-24 11:57:00
不在名下的房子都可以轉手賣錢圖利, 厲害吧!這是最高深的投資客啊! 我看連帥過頭也自嘆不如
作者: dream74917   2015-11-24 12:02:00
根本是被拿來吸砲火的
作者: yzelly (ˋ(′~‵")ˊ)   2015-11-24 12:04:00
到底要不要吞曲棍球
作者: zippy (清淨至無餘)   2015-11-24 12:07:00
其實王仙女好像蠻豐滿的......
作者: abucat (阿布貓)   2015-11-24 12:10:00
明明登記好後再打會比較好
作者: Ladesai99   2015-11-24 12:24:00
交給特偵組 可能就變合法了或 查無不法?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15-11-24 12:37:00
因為法務部不知道王如玄買房子了啊。道德瑕疵啦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11-24 13:02:00
高調
作者: windbomb (阿比加加)   2015-11-24 13:20:00
法務部:火速修法,馬上變合法惹
作者: ellen159951   2015-11-24 13:35:00
勝文 仙女 都講監察院報告耶 該機關公信力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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