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學生拾「金」不昧 3袋紙錢搬到警局

作者: Sigama (亞赤真凌羽)   2015-11-22 12:15:31
其實民俗邏輯來看
無意間她做的也是正確做法
如果能不碰觸到就不要 但她畢竟是打開看了
放冥紙的人起的絕對不是好念頭
不是為了轉煞 就是為了除霉去厄 轉給下一個倒楣人
不管靈不靈 念頭總是不好
而拾獲人堅持(煞物)送去警察局(官署)讓警察(正官)以遺失物程序處理
以民俗常套用的邏輯來說這是正確的 過過官署洗洗煞
所幸她不是觸碰以後就把它丟在原地 或沒看清楚真假錢而貪心誤夾帶回家
免去放紙人心裡所希望的結果
至於6個月以後 拾獲人可以選擇不領 警局自會有下個程序銷毀或處置
※ 引述《FTP5566 (\(。▽°)/)》之銘言:
: 女學生拾「金」不昧 3袋紙錢搬到警局
: 蘋果日報
: 一名18歲女學生在路上撿到紙錢,覺得毛毛的,只好將紙錢送到派出所。
: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黃姓女學生9日與同學路過中壢區中園路,
: 見地上有3大包物品,打開發現是一綑綑再生紙,看見上面有紅色戳印,
: 並有「冥」字,才知道撿到紙錢。黃女同學覺得不吉利,建議放在路邊;
: 但黃女擔心「失主的祖先沒錢用」,說服同學,一起送到派出所。
: 受理員警表示,這是他首次遇到拾獲紙錢的拾金不昧案,
: 依規定,若期限內沒人認領,紙錢歸黃女所有。
: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22/737687/
作者: whiteblueguy (代抓論文)   2015-11-22 12:16:00
警局的銷毀程序就是丟回路上 等下一個人撿回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