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段爆料玄過頭炒軍宅就要被告了!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11-22 04:43:54
曾在陳長文的理律旗下的律師
也當過郝冰冰的法規會主委葉慶元
直接在國民黨團以王如玄的律師身份開記者會
王如玄的律師表示,段宜康的不實指控,已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
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虞。段宜康顛倒是非,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謠言,已屬選罷法規定
的妨害選舉行為。
郝冰冰前六年任內,是歷來市府最會搞訴訟的,總計總共有120件。
律師訴訟費也高達635萬元,全都是納稅人買單。
在主委葉慶元時代,更是達到顛峰。
玄過頭已經找了葉慶元當律師
葉律師也清楚告訴段繼續打軍宅涉嫌違反選罷法,
再講下去,段宜康就是等著被告了。
作者: bowen5566 (天殘腳56)   2015-11-22 04:45:00
本來就不會當選 告個屁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11-22 04:45:00
明明就...
作者: CS5566 (⊂(‵・ω・)⊃)   2015-11-22 04:45:00
意圖使人不當選??????
作者: dogdogbus (廢材叔)   2015-11-22 04:48:00
法官:本來就不會當選 不受理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5-11-22 04:52:00
告阿 王如玄為何可以買軍宅阿
作者: coober   2015-11-22 04:54:00
可受公評之事~ 根本不會有罪~ 他當小段是吃素的阿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22 04:55:00
告了就知道有沒有用。
作者: JizzBurger (YOLO)   2015-11-22 04:55:00
玄過頭XDD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5-11-22 04:55:00
玄過頭(王如玄)炒軍宅不是事實,那帥過頭也不是啦!幹
作者: iwantmost (..)   2015-11-22 04:57:00
他不買就不會被爆料了~敢買害怕人家講~不要臉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11-22 04:57:00
很難告成罪啦 要蓄意偽造證據才有罪光她事實上有買軍宅還幾年前就上了媒體 幾乎確定無罪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11-22 04:59:00
以為民進黨沒有律師是嗎
作者: evanc (Evan)   2015-11-22 04:59:00
趕快去告啊
作者: coober   2015-11-22 05:01:00
這連律師都不用請就可以讓葉敗訴的了
作者: x650618 (海之子)   2015-11-22 05:25:00
不要臉到極點,拿納稅人蓋的房子來賺私利
作者: cvnn   2015-11-22 05:26:00
現在等法院認證?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11-22 05:26:00
誰說要告贏? 當然是選前媒體定罪,選後才無罪偵結,老套惹等著接下來鋪天蓋地的 報紙, line, 網蟲 抹黑攻勢吧
作者: ERT312 (312)   2015-11-22 05:33:00
告過頭
作者: lovemeandyou (捨我其誰)   2015-11-22 05:43:00
重點是他怎麼可以買軍宅 怎麼看都問題啊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5-11-22 05:45:00
法院認證根本都選完了
作者: zoo1989z (趴凱)   2015-11-22 06:03:00
告勞工仙女發威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5-11-22 06:09:00
22k廯女腦羞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5-11-22 06:12:00
葉慶元?中興畢業、代表市府與遠雄簽約、事後回鍋理律再代表建商、市議會嚼口香糖跟女生玩簡訊那位?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11-22 06:15:00
又還沒正式登記,哪來使人不當選,誰知道會不會又換人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5-11-22 06:18:00
王:八千萬告死你
作者: painkiller (肚子餓~)   2015-11-22 06:18:00
宇昌案才是真的顛倒結果的
作者: dreamwork112 (dreamwork)   2015-11-22 06:26:00
宇昌案就不是意圖使人不當選?
作者: huamin (神的眼淚)   2015-11-22 06:28:00
白痴,告人很爽嗎?人家講的都是事實,哪裡抹黑?自己講不清楚,還敢告人,製造新聞很了不起嗎?幹 KMT的都是垃圾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5-11-22 06:33:00
選前段爆王如玄事件恐遭起訴 選後無明顯證據簽結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11-22 06:33:00
快點來告啦 出來混的還怕衣服髒嗎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22 06:34:00
靠炒房子獲利的人懂勞工的苦?
作者: eva19452002 (^^)   2015-11-22 06:34:00
趁登記前把王如玄換掉也許還來的及哦
作者: mojingri (韋恩_L)   2015-11-22 06:37:00
葉慶元XDD 那只能希望葉吵大聲一點,有吵有糖吃哦
作者: mytoychiu (\(≧﹏≦)/)   2015-11-22 06:42:00
懷疑她真敢告嗎 告了 她的資料就要攤出來了耶
作者: gm2867 (俏秀蓮)   2015-11-22 06:44:00
告死他啦 曲棍球吃了沒
作者: IdleLife (發呆人生)   2015-11-22 06:45:00
負面選戰應該要被教訓一下惹
作者: higashi (哇哈哈)   2015-11-22 06:55:00
又要找法院認證了嗎?
作者: no4 (å››)   2015-11-22 07:15:00
??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5-11-22 07:17:00
告三小,換玄比較快
作者: reuentahlv   2015-11-22 07:21:00
要換要趁早,都剩沒幾天了
作者: billymt   2015-11-22 07:24:00
登記前被換玄的話,哪來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5-11-22 07:25:00
想想當初大連艦隊氣勢磅礡,後來還不是沉到海底了
作者: rotterdam (utrecht)   2015-11-22 07:33:00
告完牢公告立委算不了什麼的!
作者: harry155007 (汁液型男)   2015-11-22 07:35:00
拜託快告 看是誰被認證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5-11-22 07:36:00
趕快告 事情吵大點 讓越多人知道內線人頭買軍宅
作者: konner (konner)   2015-11-22 07:50:00
不陳述事實而已,廢物KMT,教訓死你不就
作者: windbomb (阿比加加)   2015-11-22 07:56:00
就怕你不敢告而已,法院認證啦
作者: badkidXD (小許)   2015-11-22 08:00:00
三小 又還沒登記告三小 告了也沒用
作者: orps40203 (鯰魚)   2015-11-22 08:08:00
他們目的不在打贏訴訟,在炒新聞打悲情牌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11-22 08:10:00
又還沒登記
作者: chalin27 (拿信的)   2015-11-22 08:13:00
說的也是…根本不會選上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11-22 08:19:00
政府要變相鼓勵開放炒軍宅?
作者: byrt (妳好嗎? 好久不見~)   2015-11-22 08:25:00
第一樁被法院認證的炒軍宅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22 08:31:00
葉慶元www 笑死人,楊實秋快把中華土地基金那筆再提起吧
作者: pipiball (屁屁)   2015-11-22 08:33:00
會那麼緊張要提告 大概怕後面又更大條的被爆出來
作者: BaDoYao (草泥羊)   2015-11-22 08:37:00
五告北七
作者: ptt1st   2015-11-22 08:47:00
段:你意圖使我不分區利委不能當選.....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15-11-22 08:51:00
嗆他不敢告
作者: phatman (phatman)   2015-11-22 09:13:00
刻意尋求法律認證,真有心
作者: answer1115   2015-11-22 09:21:00
可能是多找些律師好友來幫忙分食黨產而以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11-22 09:22:00
最慘的是,如果這樣段還敗訴,那明年司法官可能要全部剿滅
作者: pockents (賢賢老師)   2015-11-22 09:27:00
還沒登記怎麼知道是誰要參選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5-11-22 09:34:00
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嗎 意圖使人不當選是帝王條款?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5-11-22 09:38:00
選舉本來就是意圖讓對方不當選 這是什麼爛罪名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1-22 09:52:00
好爽,快告訴我們怎麼買到6間的
作者: allmygod (小菜)   2015-11-22 09:59:00
這個放心 法院絕對過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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