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gicMoney (魔法洗錢靈)》之銘言:
: 新聞經常出現有攝影師或民眾在街頭拍照遭辱罵要求刪除照片或告侵犯肖像權、妨害秘
密
: 可是法律又說公眾場所沒有隱私權 除非拍別人裙底才犯法
: 而且要求別人刪除照片也涉嫌侵犯著作權與強制罪
: 到底在台灣街拍合不合法?
:
至少我看日本的新聞畫面 有拍到街上無關人等都會噴霧講什麼鬼..聽無@@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5-11-22 03:13:00推 長知識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5-11-22 03:13:00日本的習慣不太一樣 台灣不是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5-11-22 03:16:00日本要民眾同意阿,我去看演唱會被錄BD我都被馬賽克很失望
作者: yukuan220 2015-11-22 03:22:00
2f毛澤東戰力0分
作者:
petts (弘)
2015-11-22 03:26:00法律不是自我解釋高興就是對的,真的有興趣就是看看判例
疑神疑鬼......真是 難得想認真討論..算了還是去回廢文好了~溫馨八卦板啊~~
作者:
Ryoutsu (æ’žä¸Ÿå˜¸è² è²¬å•¦)
2015-11-22 03:40:00法律又不是唯一的考量,沒強制要噴霧但你自己要噴也可以
我記得歐洲有一國好像有說拍到建築物要繳費還是拍到人要怎麼樣 很久的新聞了
作者:
typekid (認真玩遊戲)
2015-11-22 08:14:00所以日本拍到路人要馬一下不是法律的問題喔?一直以為是他們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