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關廠工人辯護律師邱顯智一句話 戳破王如

作者: 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   2015-11-19 12:30:40
恩 看完真的是滿腔怒火
根本沒有同理心 還配稱作人權律師勒
典型換了位置換腦袋
視百姓為芻狗 難怪執政七年半 民怨高漲
就是用了一堆這種只會聽上意的官閥
還是要推一下邱顯智 為這些關廠工人默默努力
不過老實說 如果這件事被搞進立法院
還是能被老柯用圓融手法立院朝野協商後
完美解決啦 而且這些工人還不用餐風露宿
以上
※ 引述《pig8012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民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關廠工人辯護律師邱顯智一句話 戳破王如玄謊言
: 3.完整新聞內文:
: 民報編輯部 2015-11-19 10:10
: 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成為朱立倫搭檔、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對當初提告關廠工人,
: 聲稱是希望透過訴訟,讓工人有勝訴機會。這項說法讓關廠工人義務辯護律師邱顯智
: 看不下去,在臉書提出5點理由反駁,並指出「只要接到支付命令的關廠媽媽們,
: 不知道二十日內要提出異議,這個案件關廠工人就確定敗訴」,痛批當時勞委會做法
: 「根本是要置勞工於死地,怎麼會是想要讓勞工贏?」
: 邱顯智在臉書po文指出,對當初動用兩千多萬來告工人的原因,王如玄解釋說是希望
: 透過訴訟,來讓工人有勝訴的機會,以推翻勞委會原有的勝訴判決,最後讓此案完滿
: 落幕。聽了令人氣憤。
: 邱顯智提出5點質疑:
: 第一,本案王主委花了兩千多萬,聘請八十個律師,對一千三百個關廠工人寄發支付
: 命令。換句話說,只要接到支付命令的關廠媽媽們,不知道二十日內要提出異議,這個
: 案件關廠工人就確定敗訴。
: 請問以全面寄發支付命令這樣的訴訟方式,藉著以政府預算聘請律師,通曉法律的優勢,
: 對付一群又老又病又窮的工人媽媽,真的是要讓關廠工人「贏」嗎?
: 第二,王主委提出的訴訟,原本可以合併為一案來處理,但她卻把它拆解成六百三十件
: 案件。範圍從台北、桃園、苗栗到台中,讓這些關廠工人每一個人獨自面對自己的案件,
: 也讓來幫忙的工會人士與義務律師疲於奔命。
: 第三,在本案的訴訟過程中,關廠工人主張本案是公法案件,而非一般民事借貸案件,
: 並且聲請將本案交由法學院的專家來做法律鑑定,也聲請傳喚多位國內著名的法學家,
: 希望能夠讓這些專家到法院陳述意見。
: 然而,勞委會的訴訟代理人不斷阻撓,除了堅持不願撤告,主張本案是民事借貸官司,
: 堅持關廠工人必須還錢外,更反對法官將本案囑託法律鑑定,也不願法官傳喚法律專家
: 出庭,種種行徑,根本是要置勞工於死地,怎麼會是想要讓勞工贏?
: 第四,在桃園地院法官勇敢的認定本案為公法案件,將本案裁定移送到行政法庭後,
: 勞委會的訴訟代理人,仍然不斷主張本案為民事案件,根本不願尊重法院的裁定,也不對
: 本案作為公法案件後,為何關廠工人仍需還錢做實質辯論。一直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 勞委會敗訴,勞委會才願意對其他法院繫屬中的案件撤告。
: 第五,在歷經關廠工人突襲總統官邸、臥軌抗爭,社會輿論對勞委會大加批判之後,勞委
: 會仍堅不撤告,反倒提出所謂「妥協版本」的「七八九方案」,前提是關廠工人必須承認
: 勞委會的債權存在。換句話說,就是告訴你:現在認輸,還能夠少還點錢。這種作法,又
: 是要讓工人「贏」,還是分化招降?
: 邱顯智表示,王如玄從頭至尾,花了這麼多國家預算,追殺這些沒有錢請律師,又老又病
: 又窮的關廠工人。即便在關廠工人跳下月台、絕食幾百個小時之後,仍然不為所動。這個
: 案件因為關廠工人老媽媽不斷抗爭、工人運動者不懈努力、許多的學者挺身而出、極具勇
: 氣的法官做出令人敬佩不已的判決、以及關廠律團的協助,才讓本案可以獲得勝訴。
: 邱顯智感嘆,「然而許多老阿嬤,已經看不到勝訴的一天」。他說,這絕不是如王如玄所
: 言,希望關廠工人贏。反而是在她的作為下,許多老阿嬤在深夜暗自哭泣,在化療療程中
: 含恨而終。「這是王如玄再怎麼辯解,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f40aaa0b-91fb-44ce-8474-68f64b8d5328
: 5.備註
: 邱顯智
: 時代力量新竹市立委候選人
: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 全國關廠工人案、洪仲丘案、太陽花運動律師團成員
: 當時的關廠工人案大多數新聞報導是一樁難以勝訴的陳年案子,所以當時這些律師接下
: 這案子時也不被看好會贏過政府的律師大軍。之後在法官的判決與社會與論下,才有了
: 現在的結果。但當時被政府壓制的情況,也讓不少長輩在壓力下離開人世,這或許是
: 邱候選人在參與這件官司時最大的不認輸原動力。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5-11-19 12:31:00
黨權律師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5-11-19 12:32:00
反串不可取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5-11-19 12:33:00
恩 看完之後看到是民報,就一點都不意外了
作者: yjchiou (jack)   2015-11-19 12:37:00
不是說好發文不反串
作者: OBM207 (孤傲)   2015-11-19 12:48:00
殺人犯的人權 不是一般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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