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yMQtlv
自稱「哥哥」 猥褻30少年還偷拍
2015-11-17 02:45:46 聯合報 記者蔡昕穎/新竹報導
曾在社福機構任職的34歲詹姓男子,長期與至少30名少年發生性關係,並拍照紀念,新竹
地院依拍攝未滿18歲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將他判刑7個月;另外2件與未滿16歲男子性交
,各判處6月、8月刑期;其他案件仍持續清查中。
詹男曾在社福機構任職,結識當時還就讀國中3年級的被害人,詹誇獎、不斷稱讚被害人
身材好、想看身體肌肉等,拐騙被害人拍下多張裸體照片;警方在硬碟中找到13張被害人
裸身並裸露生殖器照片,詹也用相同手法對其餘少年伸出狼爪。
詹男拐騙少年手法多是取得信任再予小利,甚至提供食宿、一同出遊等,犯案時間長達好
幾年,偏愛花美男,並以「哥哥」自居,拍下少年裸照後告誡不能宣揚。全案在兩年前爆
發,警方搜索詹男新竹縣住處,起出電腦硬碟、透過猥褻照片逐一找出被害人,發現詹男
至少與30名少年發生性關係。
資深刑警表示,少年與年紀較大的朋友來往,對方外表再友善、再親切,也該謹守該有的
界線,不該聽信對方哄騙「這沒什麼」,讓自己深處險境還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