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友遭黑道持槍恐嚇 報警後的真相令他傻眼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王姓男子指控離婚的林姓女同事,從2009年起故意以「感
情詐欺」方式,虛情假意跟他交往後,陸續佯稱前夫用她的帳號
融資融券買賣股票虧損、或買外匯,或前夫沒繳綜合所得稅,恐
遭行政執行處查扣薪資等,向他借款21筆共計75萬1520元。期間
還躲在辦公室內哭泣,稱因債務遭黑道持槍恐嚇,泣訴「你要救
救我」,直到王男報警要替林女找黑道,才發現遭騙,憤而分手
並求償。但台中高分院認為,王男把錢給林女是「贈與」不是「
借貸」,判決林女不用還錢,全案確定。
王男從2009年開始與林女交往到2012年止,他指控交往期間林女
陸續伸手跟他借錢,例如林女替弟弟旅遊訂房要刷卡,又哭著說
要繳20萬保費否則保單被斷,或稱因前夫所得稅沒有繳,牽連到
她,政府要查封財產等。
2012年12月22日林女又向王男稱遭到擁槍流氓恐嚇取財、危及生
命,要向他借50萬元,王男替林女報警後,警方查出根本沒這回
事,才戳破林女謊言。王男認為林女根本沒有幫前夫還債之事,
除分手外,並要求林女返還之前所借的錢。
開庭時林女辯稱,王男有借她錢,也有給她錢,有時是她向他借
,他還直接給她,她稱跟王男借的錢都有還。法官認為兩人確實
有在交往,王男在交往期間曾主動或被動將金錢財物贈與林女,
雙方當時你情我願,不能證明林女當時沒有交往誠意,更不能在
兩人分手後,林女不還贈與金錢,就說林女感情詐欺,且王男無
法提出當初林女借貸的相關證據,判王男敗訴。
(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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