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簽字表態 反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作者: hunderdam (  N)   2015-11-13 15:17:36
我覺得227不該廢除
未成年人的確需要被保護
但那種高中生和高中生相幹
或高中生和國中生相幹
或大學生跟高中生相幹 被判刑根本莫名其妙
最可憐的是被罰的幾乎都是男生??
當下幹下去是合意性交
但等到父母問你時有些人就是不老實回答是自己也想被幹
或者是父母很缺錢的
男生就被判刑了
這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我覺得不該廢除
但這條法律很明顯有問題吧
※ 引述《losel ( )》之銘言:
: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完整新聞標題:柯文哲簽字表態 反對廢除刑法第227條
: 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11月13日14:09
: 北市10月底舉行同志大遊行,遊行隊伍當場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的訴求
: ,引發「兒少性交應該除罪化」正當性的質疑,更讓不少兒權團體及家長跳出來表達反對
: 立場。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在議會簽字表態,表示自己不贊成廢除刑法227條。
: 柯文哲今日赴議會進行總質詢,議員闕枚莎、徐弘庭等提出對廢除刑法227條的擔憂,該
: 條法條中明文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條遭廢除,只
: 要有人利用金錢等利誘未成年兒童發生性行為,將無法可罰。
: 闕枚莎直言,這樣的作法將讓小孩無法受到保護,希望柯能替小朋友的未來著想,最後她
: 現場拿出承諾書,要求柯文哲簽字表態「反對廢除刑法227條」,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
: 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 此外議員吳志剛也給柯來個小測驗,詢問他直同志(認同同志對同志友善的異性戀者)、
: MTF(男性變成女性)、FTM(女性變成男性),這些名詞是什麼意思,柯尷尬抓頭表示自己這
: 次拿了零分;吳志剛追問柯,既然大部分民眾都不太了解,是否認為政府應該給民眾上一
: 些基本課程,柯坦言,他認為這些應該在國中階段學習會比較適合,但還是要看教育部課
: 綱。(陳思豪/台北報導)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1113/732021/
: 備註:
: 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11-13 15:18:00
227還277???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5-11-13 15:18:00
美國小學生在車庫修幹 我小學看A片尻尻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11-13 15:19:00
助長仙人跳歪風的法條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5-11-13 15:19:00
落後國家人民素質 多數都是因為自我控制能力差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19:00
為什麼不先罵未滿18歲不用付全責,要父母負責。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5-11-13 15:20:00
喝酒 一定要酒駕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11-13 15:20:00
1.兩小無猜條款 2.通常男生比較喜歡找比自己小的
作者: dollarshih (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2015-11-13 15:20:00
因為女的膜破了啊! 不然你男的皮破一破就不會被判了嘛xd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5:21:00
我覺得關起來很好阿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21:00
男的真的很慘 高一15歲 高三有的18了 幹下去還沒兩小無猜可以減
作者: YMSH205 (^^)   2015-11-13 15:21:00
就跟你說不行然後硬要 最後怪法律 你說說這什麼道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22:00
有人想幹都會等16歲以上,忍不住小頭幹幾歲都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5:22:00
而且提早幹最後倒楣的都是女生 不是懷孕就是得子宮頸癌男的拍拍屁股就沒事了
作者: kemco (秋紅谷楊過)   2015-11-13 15:23:00
你幹不到啦洗洗睡
作者: xyzplay   2015-11-13 15:25:00
要馬就男女一起被關不是更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3 15:25:00
誰說她很想被上的我馬上甩了她難道你跟我在一起只貪圖我30CM不下洋屌的威力?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26:00
她想被上,有人會接手啊,你幹嘛想被關啊那…請女男平權好了,女男一起被關XDDDDDDDDDDDDD
作者: YMSH205 (^^)   2015-11-13 15:27:00
根據論述 因為忍不住所以修法 這個理論可以通 我看酒駕的也應該跳出來 我也想喝 一瓶高梁在我面前 怎辦 下略各種法律禁止事項都可以討論了這也是原PO的回文論述 有誤嗎?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36:00
我之前蜜蜂認識一個國中女生 她說有些同學會趁午休修幹這個一堆國中都會發生的事情....可是明明互有意願 卻要因為家長搞到上法院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37:00
YAppt,先說到底幾歲可以 修幹 ,浮動很大喔支持者先講一下到底幾歲可以合宜相幹,一直提刑法一直舉刑法例子,又不講相幹是幾歲可以,是能修改蝦米?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40:00
我覺得可以改12或14不過不是只有年齡下修 還是要有其他的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42:00
所以12~14是「你」認定的合理,那別人認定8歲呢?這不是陷入支持性自主不限制的幹嘛設限法律一樣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5:43:00
幹...八歲才小二 小二男會幹嘛嗎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11-13 15:43:00
12能幹嘛~~~所以說是你認定啊,你憑什麼認定8歲不行那你知道大家反對邏輯了吧,12~14,性團體說的算唷
作者: YMSH205 (^^)   2015-11-13 15:46:00
我是根據原PO回文忍不忍的住做推導的邏輯0.0+
作者: gnidnic (gnidnic)   2015-11-13 15:46:00
一堆國中都會發生的事?要是沒這條,大概真的解禁每天大家狂在學校打砲就飽了,你家長也不能幹嘛喔,說不定你在工作的時候妳的女兒正被學長誘在學校打砲,老師也不用抓了反正這是合法的啊,要怕你就轉女校吧。還有打出小孩再來回歸父母負責煩惱就好,小孩也不用負什麼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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