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國小聯聲明:反對廢除《刑法》22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11-12 13:19:24
這幾天看了一些主張廢除刑法227條者的論述
主要他們是認為憲法應該保障人民的自由
而刑法227條迫害了人們的自由
國家公權力應該侷限在箝制政府權力
而非人民的權力
但我想問一下強姦這種事情
為什麼要刑法來介入?
強姦罪主要是在箝制國家機器嗎?
那殺人罪 傷害罪呢?
以後都只能全部民事處理?
我不是在吐槽,也不覺會說不通啦
只要能說的通大家也不是都這麼理盲
何不論述看看?小弟孤陋寡聞 願聞其詳。
當然支持廢除刑法227條,理由應該不會只是一直針自由這樣而已。
如果憲法保障自由這點說不通,也未必你們就都是錯的。
但如果這說不通,以後支持者也別拿國家公權力迫害自由這點來說嘴了吧。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5-11-12 13:24:00
那就私鬥啊操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5-11-12 13:25:00
我覺得他們的論述過不了憲法 23條那關
作者: drigo   2015-11-12 13:26:00
憲法保障的權利並非無限上綱,這個只要找一本憲法入門的書翻一翻就知道為何還是會有限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12 13:37:00
早就說過那些人爭什麼都是假的 最後只想要性交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5-11-12 13:52:00
與其看那種狗屁不通的鬼理由 不如去看勵馨的東西 他們是從兩小無猜去切 不是全面廢除 感覺就比較有說服力~~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5-11-12 14:06:00
很多人不明白廢除的理由,明明就還有221跟2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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