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亂咬「媽媽嘴」 謝依涵:檢警叫我說的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5-11-12 07:45:51
※ 引述《xisland (窄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亂咬「媽媽嘴」 謝依涵:檢警叫我說的
: 3.完整新聞內文:
: 亂咬「媽媽嘴」 謝依涵:檢警叫我說的
: 2015-11-12 03:37:34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 八里雙屍案凶手謝依涵涉偽證案。圖/報系資料照
: 分享「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一、二審與更一審皆被依殺
: 人罪判謝死刑,謝女在檢方偵辦期間,證稱老闆呂炳宏等人也是共犯,再遭士林地檢署依
: 偽證罪起訴。士林地院昨開庭,謝依涵說這些不實在的言論是「調查人員叫我說的」,她
: 懦弱、天真,沒勇氣說出真相;法院本月廿五日將宣判。
: 富商陳進福夫婦前年遭謝依涵殺害,謝女再盜領死者銀行存款。
: 謝女事發後接受調查,指「呂炳宏要我在他們飲料裡下藥」、「幫這個忙會有額外獎金」
: ,將殺人犯行推給呂和股東歐石城、呂的友人鍾典峰,誤導檢警辦案。
: 謝依涵昨天在法庭上,坦承當時的確為不實陳述,那是因檢警的調查方向是這樣,調查人
: 員還問「要怎麼抓出這三個壞蛋,妳幫我想一下」,才順著講。
: 謝女說,檢察官偵訊時沒有告知她做偽證會有什麼後果,不知什麼叫「具結」,她也沒朗
: 讀結文。
: 公訴檢察官批評,謝依涵受過大學教育,非目不識丁,理應知簽名具結就得保證說話實在
: 。
: 檢察官則質疑,謝女至今仍辯稱和陳進福之間有不正常男女關係,但陳已被她殺害,兩人
: 關係根本不可考,她毫不顧死者清白,明顯在玩弄檢警司法。
: 辯護律師鄭凱鴻稱,「小孩子犯錯都會說謊,逃避是人的天性」,如何期待犯下重罪的被
: 告說出事實?謝依涵無意偽證,只是不想講出和陳進福間「不堪的關係」,讓母親、男友
: 蒙羞。
: 鄭指出,本案是國人矚目的重案,更應要求程序沒有瑕疵,檢方未告知她可以拒絕證言,
: 謝依涵短短十秒就簽名,「誰知道具結的意義」。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7315/1309352
: 5.備註:
八卦是警察偵訊到檢察官偵查庭
再到法院審理,全部都有錄音
倒是台灣最高院,很多娘砲法官
死刑不敢寫,各種發回
搞不好這件殺人案,也會更個好幾審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12 07:54:00
不正取供的方式很多 你以為有錄音就全然無誤?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細微處)   2015-11-12 07:56:00
警察找人抽煙、泡茶時有錄音錄影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12 07:59:00
另外被訴人具結 刑訴討論過很多次了 檢警再打迷糊仗?受過大學教育,就理應具結意義 拿去真理大學問問看如何?喔我只是舉例啦 畢竟要人熟稔法律用語,檢警太高估台灣法學教育了吧? 那我講個傅立葉還是拉普拉斯 大學生都要會?
作者: win13 (開機中)   2015-11-12 08:09:00
錄音... 好傻好天真
作者: ivansai   2015-11-12 08:23:00
這法官當大家是法律系畢業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12 08:29:00
法學教育真的要加強 公訴檢察官=法官???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5-11-12 08:57:00
錄音....前一陣子不是才在說檢警談到不想讓人聽到的會關掉或改用唇語
作者: MilanKundera   2015-11-12 09:32:00
查的再多又如何?台灣法官不是不判死刑的嗎?恐龍那麼多不去檢討,檢討檢方,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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