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餐會供餐太寒酸 朱立倫、蘇治芬涉賄不起訴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個人臉書PO文,指朱立倫、張榮味大大方方辦了四十桌,請樁腳
吃大餐,還上了各大媒體的新聞。另,也有民眾在臉書中,指民進黨縣議員顏旭懋、
立委參選人蘇治芬辦理餐會涉賄選;雲林地檢署上月進行分案偵辦,今日上午偵查終
結,以不起訴予以簽結。
不起訴處份書中指出,調查有關媒體報導「張榮味於104年10月25日總統候選人朱立倫
請益之旅時,辦理餐會遭質疑涉及賄選」與「顏旭懋於104年10月17日邀請立委候選人
蘇治芬演講時,亦以餐會形式辦理遭質疑賄選」,上述二場餐會,經檢察官分別傳喚相
關證人。檢察官並調取現場蒐證照片查證結果發現,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提供的餐點係以
炒米粉、酸菜白肉鍋、生菜沙拉、炸甜點及蝦子等為主,縣議員顏旭懋提供餐點則以烤
肉串燒,有烤米血、米腸、香腸、甜不辣、豆乾、炒米粉及大鍋湯等,均為普通常見的
菜色,且以自助方式提供,由參加民眾自行決定是否取用。
二場餐會,均由外燴業者以總金額均未逾新臺幣5000元承作,現場參加人數各均逾百餘
人以上,如以現場人數平均計算,尚不及1個50元便當之價值,如此簡便餐點,衡諸我國
目前之社會狀況,一般人應不致因接受上述餐點招待,即將之視為賄選之對價,尚難認
上開餐會足以影響或動搖,在場聚會民眾投票之意向,因此均認定並無賄選罪嫌。
(李政遠/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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