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吃狗肉會被罵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8:42:21
你這篇文章根本誤導人,而且瑞士跟美國均禁止公開買賣狗肉!
瑞士食用狗肉的人口僅占3%,也只有傳統農民有在吃,雖尚未立法禁止吃貓狗,
瑞士法例卻禁止用虐殺貓狗,也不准買賣貓狗肉,否則一律要受懲罰。
瑞士法律明訂動物為生命(beings),而非物,因此禁止販售狗肉並不妨礙個人自由
再來講美國好了,
美國共有50個州,目前有6個州嚴禁食用、屠宰貓狗
加州最為嚴格,連擁有非食用動物屍體都違法
其他44州則適用”全美“聯邦動物保護法,禁止餐館販售、供應狗肉
美國保護動物的法律只會越來越嚴謹,現在其他州雖尚未具體言明禁食狗肉
也僅是處於“尚未”立法約束個人行為的階段,餐館販售狗肉是可被檢舉、關門的。
就連在美國的韓國餐館若有觸及狗肉的部分,都必須肉品國外進口的證明
如果你掛羊頭賣狗肉,最多可以讓你吃14年的牢飯。
(說要為越籍勞工開放狗肉的人,請先去美國請他們尊重韓國外來文化)
禁止虐殺動物的法條只會越來越嚴謹,食用狗肉的規定也會越驅嚴格
賓州接下來極有可能成為第7個嚴禁食用狗肉的州
亦即,美國並沒有同意合法販售狗肉
在美國某些州可合法自行獵捕、食用也只涵蓋有打獵執照的印第安人
那44個州是“還沒有”具體立法禁食狗肉,但基本上你賣狗肉是會坐牢的
歐洲的部分
德國、瑞士光看他們對動物福利的保障程度,連對人擁有寵物的條件都過於嚴謹
養殖肉狗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你保證業者在合理的成本範圍內,
不會觸犯以下刑責:
虐待犬隻:可判至兩年之坐監徒徒刑
德國法律賦與警察監督、糾察、取締虐待動物行為之權責,
發現犬隻被拴以鐵鏈,或關在溫度太低的房中,即可偕同警察搜證,立時提出控告
繁殖相關規定:
1.小型母犬一生, 不得生產超過兩胎
2.德國牧羊犬,最高生育年齡為八歲
3.比利時狼犬,每年繁殖的總數不得超過70隻。
犬隻飼養規定:
每隻狗包括休息、伸展的空間,犬舍的建築材料、規格、濕度、溫度、光線...,
均有嚴格的規範,
狗要關籠,也不可讓狗掌踩在籠子的柱條上,有虐待動物之嫌
這些對寵物店來說成本過高,更遑論你要飼養肉狗。
眾所皆知,德國,瑞士嚴謹的動物保護條例最後受惠的也是人,
環境改善了,路上沒有狗大便,也沒有流浪狗,社會也無需多花成本捕狗
中國大陸不禁貓肉、狗肉,基本上四條腿他們都吃,哪個國家的流浪動物問題嚴重呢?
通篇文章引述例子錯誤之外,對憲法保障的個人自由也闡述失敗
德國憲法中,動物權與人權同樣入憲(憲法第20條),兩者享有相同地位,
如果不能吃狗肉構成妨礙個人自由的話,我想你可以跟德國大法官討論看看。
而台灣的動保法根本只能算偽物,因為人普遍將牲畜視為物,
空有法條,卻從未落實,台灣根本談不上有動物權,更別提什麼動物平權。
另外,憲法保障個人自由,但其自由不可妨礙公共利益
基本上台灣因為錯誤的寵物觀念,未制定嚴謹的法條約束繁殖場、飼主
導致狗隻數量已經造成嚴重的環境負擔,導致龐大社會成本
你不去要求政府管理繁殖場、對飼主處以罰則,確實落實現行法條,
還要繼續生狗來賣,衍生更多的環境問題,你是嫌台灣狗大便不夠多嗎?
我也分不出肉狗跟寵物狗有什麼差別,在生物界定義都是同一種。
難道寵物狗會旺旺叫,肉狗就恩湯恩湯的叫嗎?
一隻被養了8年遭遺棄的台灣土狗被抓去吃,你說他是什麼狗?
他生的小孩又是什麼狗???
至於你說不吃狗對其他動物不公平,其他動物沒有動物權嗎?
第一、人類將狗視為寵物豢養,本身就是一種殘忍的行為
寵物無法拒絕被改變外觀(閹割、拔指甲、割聲帶)、限制活動範圍
(關籠、帶狗圈)等強迫行為
其生存環境並沒有比一般動物高尚許多,甚至更為殘忍,
失去生存能力的狗遭到遺棄後只能被迫餓死、被車撞死、被其他同類咬死。
況且這樣衰小的貓狗在台灣反而是多數。
第二、動物平權的概念致力于總體動物的處境、環境一致向上提升,
而不是一起向下沈淪吧
一開始英國在1822年通過「對待牲畜法案(Ill-treatment of Cattle Act)」,
最初立意僅是針對牛隻
接下來1824年設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專門處理虐待動物之情事發生,
1826年,又通過防止殘酷及不當對待犬隻法案
(Bill to prevent the cruel and impropertreatment of Dogs)
1972年,美國通過海洋哺乳類動物保護法 (Marine Mammal Protection Act)
1973年,國際靈長類動物保護聯盟成立 (International Primate Protection League)
1976年,動物福利法擴及動物運輸,禁止鬥雞、鬥犬
以上只是一部分,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查
翻開200年來歐美動物福利法或動物生存權的規定,
狗最早在19世紀即被納入法律保護
20世紀才普及到海洋動物、靈長類、實驗動物等,
動物福利只會越來越完善並擴大到其他野生動物,
台灣寵物、流浪貓狗數量管理之差、繁殖場跟寵物店不當對待貓狗的手段
飼主可依心情隨意棄養無生存能力的貓狗
在台灣僅僅立法不可食用狗肉,卻未對包含狗在內的動物積極立法、管理其飼養條件
或是立了法卻無實際作為,
在德國遺棄寵物罰款是九十萬台幣,虐待動物加以求處兩年徒刑
台灣呢?有多少人因為遺棄寵物被罰?
有多少屠宰場以人道手段屠宰動物?
沒有配套在台灣根本談不上有動物權
以狗地位高於其他動物為理由要吃狗的人,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你真的關心雞豬牛羊應該是先改善台灣可食用動物的飼養條件吧!
但基本上提倡要吃狗的人根本不在乎雞豬牛羊的生存環境,
卻講得一副自己很關心其他動物的福祉,
你要的話也可以成立蚊子保護協會,也沒人會阻止啊!不過明顯都口頭講講罷了
到底是誰偽善呢?
※ 引述《arrenwu (鍵盤流戰鬼)》之銘言:
: 別在說人仇狗啦,我想戰狗肉的文章那麼多,也該是來個常見Q&A了
: Q1: 我對狗有感情,吃狗肉讓我覺得受不了,這是偽善嗎?
: A: 這當然不是偽善。以自己對狗的喜好譴責他人吃狗不對的人才是偽善
: Q2: 先進國家都不吃狗肉,為什麼我們該開放?
: A: 先進國家也是有在吃狗肉的
: 1. 瑞士可以吃
: 2. 全球最強國家─美國有44個州可以吃狗肉
: 3. 南韓可以吃
:
: Q3: 想吃狗肉的人是不是都仇狗?
: A: 一堆人在吃豬肉,他們仇豬嗎?換個角度想,你仇你的食物幹嘛?
: Q4: 開放狗肉,那為何不能吃人肉?
: A: 除非你不同意憲法裡面保障人類生存權的條文,不然這是假議題
: 就算是在動物界,高等消費者不會互吃也是演化後的結果。
: Q5: 現在資源那麼豐富,有需要吃狗肉嗎?
: A: 我們不吃牛肉會怎樣嗎?不會。那國家可以限制我們不准吃牛肉嗎?
: 另外,我們選擇吃什麼東西是基於不吃會活不下去嗎?
: Q6: 可以吃狗肉,那為什麼不能吃海豚?
: A: 因為是保育類動物。保育是為了維持生物多樣性。
: 如果有人能大量養殖海豚,海豚肉就沒啥問題了
:
: Q7: 狗的換肉率低,作為食物很沒有效益吧?
: A: 換肉率可以透過育種改善。而且現代人吃東西講究得不是能量效益了
:
: Q8: 狗兒很有靈性,你怎麼捨得吃?
: A: 有各種研究顯示,豬的各項與人互動能力&智能不下於狗,還不是吃爽爽。
: 實際上也已經有人在養寵物豬
:
: Q9: 開放狗肉的話,我家的狗不就可能會被偷來吃?
: A: 現在開放豬肉,你會去偷別人家的豬肉吃? 去旁邊餐廳吃風險小多了,又不用自己殺
:
: Q10: 狗對人類有很多用處,導盲、緝毒blahblah,為什麼要拿來吃?
: A: 沒有人說要吃那些狗,而是要有專門被養來吃的肉狗。
: 這邊有一個重要的概念是 肉狗 & 寵物狗 就像 肉豬 & 寵物豬 一樣地不同。
:
: Q11: 不吃狗肉有什麼關係?現在大多數人都不吃啊
: A: 現在大多數人也都不講閩南語啊 ㄏㄏ 這還不就母語禁令造成的?
: 欲爭取開放狗肉的核心原因是因為狗肉限制影響了憲法保障的自由(22條)。
:
: Q12: 動保法沒有禁止你吃狗肉不是嗎?
: A: 對,動保法第12條禁止的是為了實用而屠宰狗&販賣其屠體。
: 但說這個不算限制的話,同時對豬雞牛羊鴨放上同樣禁令也ok囉?想當然爾不ok
: 這就又回到了飲食自由議題。
: 實際上動保法第12條立法沿革過程也是認為「禁食狗肉」違憲,所以才改成禁止屠宰&販
: 賣
:
: Q13:以前很多老一輩的人也不吃牛啊,不吃狗肉很怎樣嗎?
: A: 老一輩的不吃,是他自己不吃。現在是一堆人自己不吃還不准別人吃。
作者: smile4you (為妳而笑)   2015-11-10 18:43:00
推打臉
作者: max1121 (呼呼呼)   2015-11-10 18:44:00
虐殺和屠宰意思不一樣喔= =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11-10 18:45:00
快笑死 只會跟先進國家比 你當台灣是什麼?推到狗比人還屌
作者: MacOSX10   2015-11-10 18:46:00
其他家畜的生存環境和要不要吃狗是兩個獨立的問題我看你應該是文組的吧?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5-11-10 18:47:00
整篇看下來 你的保護動物=保護貓狗不被吃 其他可以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8:48:00
動物權涵蓋所有動物,你人生失敗組?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5-11-10 18:48:00
有病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5-11-10 18:50:00
先說美國保護動物法律越來越嚴謹 後說禁止販售、供應狗肉阿不就 保護動物=保護貓狗不被吃 這三小而且還把禁止虐待、棄養,和禁止食用 混在一起亂辯
作者: oasisrose (life goes on)   2015-11-10 19:16:00
在美國多數州可以吃啊!但不能賣啊!你眼睛有問題?
作者: huikmn (不在)   2015-11-10 19:23:00
我是不知道你是邏輯有問題還是腦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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