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國民黨提案 立法院長可動用警察權維持秩序
3.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宣示要國會改革、國會議長中立化,國民黨智庫與立法院黨團也
立即研擬相關修法,包括要修《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各委員
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其中最重要的《立法院組織法》,將在立院增設「
國會警察隊」,賦予立法院長警察權。據了解,相關修法已準備送立法院議事處,下周二
就將排入程序委員會。
根據藍營提案,《立法院組織法》修法後,立法院設國會警察隊,「專責本院議事秩序及
安全維護等事宜,並承院會或委員會主席之命,協助維持議事之進行」,並增列條文規定
,立法院院長應嚴守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必要時得指揮國會警
察排除議事干擾。」其中也將要求立院秘書處規劃國會頻道。
國民黨版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案則對立委不當行為增設罰款的規定,包括干擾其他
人發言、破壞公物等,都可以處三千元到五萬元罰款,若破換公物,陪常費用可直接從委
員歲費、公費扣抵。
至於《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則是規定,必須在委員會兩年以上、擔任召委兩次以上才
可以選舉召委,以讓委員會能資深化、專業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則規定,議案自交
黨團協商後,應於15日內召集協商,逾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如有黨團提議或出席委
員之提議,經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院會應於1個月內以表決方式處理」,明確寫出議案
經過冷凍期後,該表決就應表決。(何哲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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