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很貴,然後按照這個新聞,60歲的媽媽...
很難送,因為65歲才會被視為老人,
60歲在老人安養界根本還是很有用的人力資源(身體健康的話),
然後送進去了,就沒事了嗎?還是以為只要薪水夠用,每個繳固定的費用就行了?
我曾經看過,原本三人一房因故(可能是床位標準還是啥的)改成二人一房,
然後就忽然提高了將近一萬元的住宿費!
然後呢...早餐午餐晚餐固定時間供應,那原本應該很好,
問題是有的老人不是在固定的時候起床,
晚晚的起來了,餓了,沒東西吃,重點是也沒人會留一份給他吃(然後餐費還是得繳)
到了中午,又忽然吃不下....老是遇不到真正該吃飯的時間。
各位鄉民覺得這種情形不多嗎?錯,多的是這樣的單位。
老人安養單位是可以「賺錢」的,有良心的有多少?
這是一場悲劇,可惜我也不曉得那個立委真的懂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