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衝進立法院了

作者: godtone5566 (統神5566)   2015-11-07 10:55:06
※ 引述《yu8810 (酒鄉菸民)》之銘言:
:   在現在風向混亂的時候,我考慮了很久,猶豫到底該不該寫這篇文章。
: 為何需要考慮?為何需要猶豫?
: 自然是因為這篇文章要提出的某些論點我相信是跟現在PTT上的輿論方向不盡相同。
: 但身為一名學習人文社會科學者,我相信我有這個責任,
: 甚至可以說是義務,把我的一些想法拿出來跟大眾討論。
: 總之,開始吧。
: 首先,我們要先明白何謂「民主法治」?又何謂「憲政秩序」?
: 依照我國,這邊仍必須以中華民國來討論,的憲法規定,
: 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院長,而非總統。
: (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三條,這條文至今未有釋憲案對之進行修補)
: 行政院,依照三權分立制度,需要對國會,也就是立法院,負責。
: 所以各部會的長官,甚至於行政院長,都有義務前往立法院備詢。
: 但總統不用。
: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總統事實上是「沒有」任何實質權力的。
: 簡單來說,總統做錯事,或做出違反民意的事,政府制度當中無法約束規範他。
: 所以就這點而言,馬英九所說的,他願意派人到立法院進行報告這件事,
: 這的確已經是在擦中華民國憲法的邊球了,他沒這個義務,甚至沒這個權力。
: 談完實際上的事件的理論分析後,我們來進行更純粹一點的理論理解。
: 甚麼是民主法治?甚麼是憲政秩序?
: 現在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採取的都仍是共和制度,
: 也就是說他們都遵循「主權在民」的原則。
: 主權在民是民主的先決條件,
: 唯有一個國家承認其主權在於國家全體國民者才會有民主制度。
: 也可以說,民主制度是為了實現主權在民的理念。
: 法治,則是以法治理,他所強調的是政府的一切行為要經過正當的法律核可。
: 簡單來說,他所說的是政府必須依照一套遊戲規則,也就是法律,來行政。
: 而這套法律是經由人民直接或間接的核可,也就是民主制度,後才被賦予正當性的。
: 而這套法律最根本的則是憲法。
: 憲法與其說是遊戲規則,更不如說是一份契約書,涉及的雙方分別為人民跟政府。
: 由於憲政制度出現時的時空背景是人民飽受專制君主的壓榨,
: 政府權力不受控制,可以隨心所欲,因此憲政的基礎並非建立民主制度,
: 而反而是要削減、壓縮限制政府的權力。
: 因此憲法是人民跟政府雙方規定好,這個國家要保障甚麼人民權利?
: 這個國家要用甚麼樣的方式來確保政府權力不會擴大?
: 前者是關於國家人權的保障,後者則是國家體制的確立。
: 憲法確立後,政府不得超越憲法行事,維護憲法的規範,這便是憲政秩序。
: 有了這些理解之後我們再來看今天馬習會的事件,
: 我們不得不說,馬英九的確沒有違反憲法,也因此沒有違反法治理念。
: 我相信有人會說,這暴露了中華民國憲法的缺失,所以我們要另行制憲。
: 這當然沒有錯,畢竟這件事的本質便是這個國家的憲政體制出現了很大的問題。
: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但卻沒有詳細規範總統的權利與義務,
: 單靠一次選舉便確定一個人能夠代表國家,這......至少我不太認同。
: 但我們也要小心我們這種想法,憲法是最位階最高的國家規範(針對政府),
: 如果我們能夠隨意因為實際上出現的狀況而修改之的話,
: 那麼這套憲法的規範力也會因此縮減,甚至淪為政治人物違憲濫權的先聲。
: 講到這邊,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了。
: 這次馬習會,我就情感上完全無法接受。
: 但他卻的的確確在憲法理論上沒有甚麼問題。
: 這點或許各位鄉民們不愛聽,但我也沒辦法。
: 至於在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後,我們究竟是要一個新的憲法,
: 通常也就代表了一個新的國家,或是藉由修改現行憲法,
: 儘管開了不良的先河但卻終究解了燃眉之急,這點便由各位自行評論。
: 在我看來馬習會的危機不單單只是對外而言,國際上如何論斷台灣與中國的關係,
: 或者是馬英九與習近平在私底下又做了甚麼樣的政治交易,
: 他也暴露了台灣在目前憲法制度下遭遇到的困境。
: 因此,儘管馬習會在我看來不太可能有甚麼結論,
: 國際上對之的反應恐怕也不會熱情到哪去,頂多他只能成為一個空洞的政治符號,
: 跟九二共識一般用來包裝國民黨對於台、中關係的擅長,
: 但我還是堅決反對。
: 最大的原因便在於,一個國家領導人不應該做出憲法上規範不明確的事情,
: 他應該要能自我控制,儘管我們都知道,這對於馬英九而言是多麼難做到。
: 一個國家元首,在國內的新民意即將出現的前夕,實在不應有大幅度的政治動作。
: 順便談談其他幾個知名的憲政制度國家如何應付這類問題好了。
: 以英國為例的議會內閣制國家,由於最高行政權是出自於國會,
: 因此內閣首相的一切行為都受到國會的監督,他是要對國會負責。
: 必要時國會跟內閣甚至可以一起互相毀滅。
: 美國儘管是總統制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便是總統本人,
: 但總統需要在每年年初前往國會進行國情報告,
: 向國會宣布過去的行政成果與未來的目標。
: 如果總統有超越國情報告的行政,在跟國會溝通無效下,
: 國會可以拒絕通過有利於總統行政的法案。
: 至於法國的半總統制,儘管有總統,但對內而言的實際領袖是首相,
: 首相能夠有效的節制總統的權力。如果總統跟首相不同黨派,那麼根據法國的憲政慣例,
: 總統應該要主動讓權交由首相行政。
: 如果總統跟首相同黨派,那麼國會可以控制內閣,藉此壓制總統的權力。
: 而且更重要的,法國的國會選舉跟總統選舉是正好錯開兩年的,
: 因此國會選舉便成為總統的期中考,藉此更能有效壓制總統專擅的情況。
: 國際上的情況大致是如此。
: 台灣的話,又期望藉由哪種憲政制度來有效的限制政府專擅呢?
: 各位鄉民,請審慎思考自己期望的是如何的未來吧。
: 謝謝大家。
回去唸書好嗎?
人文社會科學者
你畢竟不是法學者
但是你這種似是而非言論著實問題很大
憲法除了明文的規範外,有所謂憲法精神
參照大法官解釋四九九
有些東西是不能改不能動
也沒明文的
你只會拿憲法文本說嘴
那憲法上的權力分立原則怎不說
憲法六十三條議決重要事項
大法官解釋五二零的精神呢
完全不懂你這樣誤導是什麼意思
好好把憲法念通好嗎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11-07 10:56:00
看來有讀書的來了
作者: jjjohnny1282 (伏特加菲貓)   2015-11-07 10:57:00
看推不然被嘲笑
作者: chungchi0207 (Joeycat.net)   2015-11-07 10:59:00
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
作者: fox999 (fox)   2015-11-07 10:59:00
他只看本文 然後忽略憲增的部份 所以後面推論就錯啦
作者: turtleone (Andy)   2015-11-07 11:00:00
所以他可能還沒讀到後面 是這樣嗎
作者: turtlefar1   2015-11-07 11:03:00
推 連陸委會都要受到監督 權力更大的總統卻不用
作者: Push5F (帳號已賣)   2015-11-07 11:09:00
一篇廢文,那你說說
作者: bunreachable (Polly)   2015-11-07 11:10:00
快推不然好像我不懂憲法
作者: sonnight (甯)   2015-11-07 11:14:00
好像講了一堆其實啥都沒講啊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07 11:18:00
要動國家本質問題怎麼可能最後不受監督
作者: jason91818 (jason)   2015-11-07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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