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英文列國考基本能力? 55.5%說NO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5-11-05 20:58:39
國文 才是不需要的能力
我們需要的是公文寫作
不要華麗詞藻的國文
你他媽國文課文收錄一堆名家
賞析都寫該文 樸實自然 不跟隨潮流賣弄詞藻 ...
結果實際上寫作文 你如果不來個兩句華麗賣弄一下 你分數能拿高分嗎?
你看看對岸的法條 有夠白話文
以前一開始看到覺得很好笑 想說還真他媽沒程度
但後來想想覺得其實這樣才能推行
畢竟一般老百姓就是沒程度 白話很好
再看看我們的法條 去你媽的 文謅謅 原本國文不錯的都看不懂了
到底是寫給一般老百姓看的還是製造障礙用的還是怎樣
這就算了
如果很明確也就罷了
問題是寫得很模糊 都要法官解釋
立法出來是製造麻煩還是怎樣
模糊就算了 額外去定義名詞一下就好 結果也沒人要定義
每天都有人在隨心所欲解釋法律玩弄文字遊戲
判決自由心證 殺人只要有悔意就可以減輕 然後搭配假釋 happy!
說真的與其要這樣 不如用英文算了
一樣的程度 好歹英文起碼還可以跟國外簽大約談事情 打官司 申請專利
不然你就雙官方語言 跟某些法案一樣提供兩語言文件
起碼還有個對照組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11-05 21:00:00
國考英檢若列為基本前提 一堆人肯定崩潰
作者: libur (在海上放牧的風)   2015-11-05 21:01:00
超讚成
作者: s4340392 (yo)   2015-11-05 21:03:00
贊成阿 版上一堆多益900以上的
作者: yamazaki2010 (每天發一廢文 保證不憂鬱)   2015-11-05 21:05:00
都給應外科上就好了以後高職大學都變成應外科最熱門
作者: kausan (葛林)   2015-11-05 21:08:00
公文也是給一般民眾看得 根本不需要什麼7788的用語像 台端 三洨 誰看得懂
作者: a2032016 (右京)   2015-11-05 21:09:00
既然你都說對岸的法律寫的白話清楚,那就乾脆…
作者: 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   2015-11-05 21:12:00
講得很好阿 殺人有悔意還可以減刑 真是笑死人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1-05 21:14:00
越繁雜難以溝通 手續越多 才能突顯公務員的"專業"
作者: yamap5566 (山下5566)   2015-11-05 21:15:00
講的越模糊才越有操作空間
作者: 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   2015-11-05 21:15:00
公務員真的專業 才應該把英文列為基本門檻而不是只會背一些無意義的東西
作者: akuser (我想飛)   2015-11-05 21:16:00
公文口語化10年後 屁孩:要求簡化成ㄍ . ㄋ @ - 0可以估狗 蠢蛋進化論
作者: Plot3D (3D做圖)   2015-11-05 21:19:00
樓上中了滑波謬誤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11-05 21:21:00
寫得太白話就不能操弄文字了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5-11-05 21:23:00
蠢蛋進化論早看過了
作者: j20613485jo (john hero)   2015-11-05 21:42:00
那去工地監工的公務員要用英文跟工頭或是工地主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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