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商美邦人壽拒賠孝男200萬 原因曝

作者: SDKSDKSDK (SDK)   2015-11-03 12:10:11
曾經做過保險,養不活自己所以放棄。
保險有合約在,合約裡面都會附上詳細的規則,
例如癌症,會有如何判定理賠的標準。
但是一般人不會去看,因為不知道要看哪裡,又繁雜。
意外險也是一樣有標準的判定。
但不是每一個都是一樣的標準,只是都大同小異。
以意外來說,如果是因為疾病導致昏厥而意外摔死,那就不能算是意外死,要算疾病死。
目前看過的條例來說,大部分的意外判定就是這樣。
我不知道屍檢能不能發現先後原因(忘了)。
但如果沒有明確證據指出是疾病先的話,就會判定是意外死。在有業務員的協調下,正常
不會上到法院。
買保險的時候,請問你的業務員判定標準在哪,和每一種判定的理賠數據,讓他說明並且
將合約書翻出給你看。
回答不出還有拿不出規則的業務員,他不是很快陣亡就只是想騙你錢。
當初本人三到六個月便將保險相關的條例案例看的差不多(除了基金股票之類),
你的業務員如果說他不會這些,
那他就是沒有在學習怎麼保障客戶,
只想著怎麼詐你的錢。
你錢多不如送我吧!
手機發文 不會排版 請見諒。
作者: mikemagic88 (Mikemagic88)   2015-11-03 12:11:00
所以說法就是 意外觸發疾病然後 因為疾病死掉?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11-03 12:13:00
你說的沒錯..但你會被噓..
作者: numbtch236 (爺哥)   2015-11-03 12:14:00
就主力近因原則呀
作者: SDKSDKSDK (SDK)   2015-11-03 12:23:00
是還滿怪的,認真回沒人理,亂抹黑的就一堆偏激跟風的,真是科科
作者: wak (默艾)   2015-11-03 12:28:00
這種就很容易變成挑對自己有利的來解釋
作者: numbtch236 (爺哥)   2015-11-03 12:30:00
這裡就這樣阿,裡面可能ㄧ堆其他保險公司科科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5-11-03 12:35:00
排版很好看,推
作者: ck1215 (RD愛LaLa)   2015-11-03 12:40:00
合理推
作者: aij (bbb)   2015-11-03 12:49:00
主力近因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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