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段宜康(石膏事件的最新回應)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11-01 12:28:00
※ 引述《theray (good for nothing)》之銘言:
: 3.
: 《向基層檢察官施壓,在我忙得不可開交之際還要應付來自法務部的傳真
: 其中10大質疑我記得幾點...》
: 這是我感到最離奇而無稽的指控!
: 黃檢察官,
: 您起訴本案,是在去年12月10日;我找衛福部開協調會,是在起訴的次日。
: 那時您的偵查不是都已經結束了?我聽了衛福部食藥署的建議後,
: 才找了法務部,口頭表達希望他們就此案,注意檢察官的證據能力。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56441
http://i.imgur.com/u150tIw.jpg
新北市刑大13日拘提新北市鶯歌永昌石膏化工負責人周德永、會計王明慧到案,警
方查出永昌公司將食用級二水石膏包裝袋(左),套裝在工業級無水石膏(右),販售牟
利。(記者吳仁捷攝)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156441_9.jpg
你沒看錯
http://i.imgur.com/u150tIw.jpg
警方查出永昌公司將食用級二水石膏包裝袋(左),套裝在工業級無水石膏(右)
http://i.imgur.com/u150tIw.jpg
警方查出永昌公司將食用級二水石膏包裝袋(左),套裝在工業級無水石膏(右)
http://i.imgur.com/u150tIw.jpg
警方查出永昌公司將食用級二水石膏包裝袋(左),套裝在工業級無水石膏(右)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156441_9.jpg
那個GB1892-80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食品添加物標準唷
: 我找法務部也就只有那一次,時間當然也在您起訴之後。
: 除非我坐了時光機,才能介入您的偵查不是?
: 收到您的控訴後,我請法務部提供他們傳真的日期、內容、對象;
: 但法務部回答說他們不記得有傳真,一時找不到這個資料。
: 我相信您手上一定有這份傳真,可否讓我知道日期和內容?
: 順便也教教我怎麼介入已經偵結起訴案件的偵辦?
: 更何況,即便今年6月24日,衛福部公告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
: 也不能溯及既往,讓您起訴的對象在刑事、行政上免罰。不是嗎?
: 黃檢察官,您指控我:
: 《你沒有資格再成為民代... 我對段立委的行為感到可恥....》
: 講了這麼重的話,讓國民黨黨部、立委、網軍,在大選當頭,
: 拿了您的指控,撲天蓋地散播。
: 您總該負責地對外,公開回應我的疑問吧!
作者: NoCode (nocode)   2015-11-01 12:28:00
===拜託116一定要回家投票 重點是立委 千萬不可以大意====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11-01 12:30:00
跟文組解釋二水/無水 食用/工業 是很困難的事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5-11-01 12:31:00
人家是讀過台大醫學耶,怎麼辦?
作者: diablo5566 (❺❺❻❻不能亡)   2015-11-01 12:32:00
所以 工業級無水石膏 是可以吃的?
作者: bluehttp (蝦毀)   2015-11-01 12:39:00
有水跟無水石膏 都有工業用跟食用的
作者: ishiki (人生勝利組?)   2015-11-01 12:43:00
明明就食用級的比較貴 拿食用級的當工業級的賣?到底是記
作者: bluehttp (蝦毀)   2015-11-01 12:43:00
檢察官說無水比較毒 這件事就是錯的 顯示無知
作者: ishiki (人生勝利組?)   2015-11-01 12:44:00
者沒腦還是警察沒腦啊
作者: bluehttp (蝦毀)   2015-11-01 12:45:00
段如果是讓食用級的無水石膏進入表列 何錯之有?
作者: NaaL (Skyline)   2015-11-01 12:45:00
原袋是看來較精美的彩色袋,上面只有中國字號,而此產品在當時在我國應未開放為食品添加物。永昌另罩上較粗的袋子,袋子背面刊載的是我國的核可字號。http://i.imgur.com/UaOBA3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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