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股利所得減稅? 財長:年損700億元

作者: moft (到處走走~~~)   2015-11-01 00:50:55
※ 引述《DarkoMilicic (洨米粒)》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股利所得減稅? 財長:年損700億元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10-30 04:50:32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 富人股利所得高,國民黨立委潘維剛提案調降股利所得稅,為富人請命。民進黨立委李應
: 元昨天質詢時問財政部長張盛和「支持嗎?挺得住嗎?」張盛和答覆,若修法通過,預估
: 將有七百多億元的稅收損失,「茲事體大」。
: 財政部官員強調,去年新通過的財政健全方案才幫國家每年增加約六百多億元的稅收,如
: 果股利所得減稅,過去的努力可能就是「白忙一場」了。
: 潘維剛等十七位立委連署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現行個人股利所得改採分級課稅,適
: 用稅率百分之廿以上者,股利所得改以百分之廿固定稅率課徵;適用稅率較低者,則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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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進課稅。預計本周五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下周三財委會將先進行專案報告。
: 但李應元表示,有能力、收入高的人繳較多的稅,才符合租稅公平及正義;若股利所得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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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案修法通過,七百多億元減稅利益顯然集中在高所得者族群,在稅制調整時必須謹慎考: 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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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應元指出,股利所得集中在富人,根據一○二年所得稅申報資料顯示,所得淨額在一千
: 萬元以上的富人僅八千戶,但股利所得高達一六一二億元,占全國總股利所得約二成七;
: 以稅率來看,稅率為百分之四十的富人有三點六萬戶,占全國總股利所得約三成六。
: 若以五分位表來看股利所得,收入最低的族群,股利所得僅二○八億元;但收入最高族群
: ,股利所得高達四六一九億元,占全國總股利總所得的七成六,約是收入最低組的廿二倍
: 。
: 張盛和表示,資本市場稅制很複雜,涉及營所稅及綜所稅,大部分國家兩稅獨立,我們是
: 兩稅合一但減半扣抵;有些國家課證所稅,有些不課;我們綜所稅率最高百分之四十五,
: 但營所稅率卻是世界最低的百分之十七。
: 財政部官員指出,外界長期批評我國稅制不公,資本利得稅負過輕,使稅負集中在薪資所
: 得者身上;而高所得者的收入,主要就是股利所得,為富人減稅,爭議性很高。
: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針對調降股利所得稅率案,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天表示,國外
: 股票股利所得大部分採累進稅率,立委提案雖有助作多台股,但是恐損社會公平正義,仍
: 應找尋平衡點。
: 曾銘宗昨天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被媒體問及看法時說,調降股利所得稅,雖可鼓勵
: 企業家進一步投資,也能吸引市場大戶繼續投資股票,不過,稅制健全應重量能課稅,有
: 所得就應繳稅,這是天經地義的事。稅制若要改變,除了考量資本市場、產業發展外,也
: 應重視社會公平。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281686
: 5.備註:
: 潘維剛 KMT不分區立委 現代婦女基金會常任董事
資轉錄: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印發
院總第225號 委員 提案第 18047 號
案由: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鑑於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以下簡稱證所稅)自一百零
二年實施以來,歷經二度修正,外界仍有異見,又一百零四年第二季以來全球景氣疲弱,
國內外政經情勢發生劇烈變化,國內景氣及股市低迷,為振興經濟及股市、增加投資意願
,爰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以下簡稱IPO股票),應
核實計算證券交易所得及應納稅額之規定,自一百零二年實施以來,影響創業投資人投資
意願,申請初次上市、上櫃家數較以前年度減少,應於一百零四年底落日,而中華民國境
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簡稱居住者)出售興櫃股票數量合計十萬股以上應核實課稅之規定,
係IPO股票課稅配套,併予落日;又配合居住者IPO股票長期持有優惠適用至一百零四年止
,酌作文字修正。另取消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居住者出售股票金額合計超過十億元
者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規定。綜上,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居住者出售上市、上櫃
及興櫃股票,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其證券交易所得額以零計算。
二、居住者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及非居住者出售有價證券維持核實課稅,理由如下:
(一)居住者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所得課稅規定已行之有年,且對其課稅並不影響股市交
易自95年1月1日起,政府制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居住者之未上市未上櫃股票交易所
得應課徵基本稅額,嗣配合證所稅修法,乃將該規定調整至所得稅法,又該等股票並未在
集中交易市場(臺灣證券交易所)或店頭交易市場(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交易,對其課稅
並不影響股市集中市場交易,爰維持現行該等股票之課稅規定。
(二)對非居住者股票交易所得課稅,可進一步提高外資法人投資股市比重考量外國投資機
構(即外資法人)具一定規模,並為利國內股市發展,現行證所稅爰參考國際慣例,規定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資法人交易國內股票毋須課徵證所稅,依此,對非居
住者個人股票交易所得課稅,可間接促使境外資金以法人形式投資國內股市,進一步提高
外資法人投資股市比重,有助股市健全發展。
提案人:潘維剛  
連署人:王育敏  詹凱臣  王廷升  吳育昇  林滄敏  林德福  邱文彥  
黃昭順  陳碧涵  王惠美  廖國棟  蘇清泉  孔文吉  楊玉欣
  張嘉郡  陳鎮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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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財政部官員指出,外界長期批評我國稅制不公,資本利得稅負過輕,使稅負集中在
薪資者身上;而高所得者的收入,主要就是股利所得,為富人減稅,爭議性很高。
2.提案人和連署人等17位立法委員,清一色都是 K M T ~~~(筆記)  
作者: wesiy (不小心畢業)   2015-11-01 00:54:00
領500的黨工一樣含淚投啦
作者: SuperUp (( ̄▽ ̄#)﹏﹏)   2015-11-01 00:55:00
KMT這8來年一堆的政策總的來說就是在劫貧濟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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