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豆花烏賊戰?遭檢察官影射,段宜康反駁

作者: carlos5978 (翼雲)   2015-10-31 08:35:03
豆花烏賊戰?遭檢察官影射,段宜康反駁指控
民報編輯部 2015-10-30 20:16
選戰將至,烏賊出動?去年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出三重區「盧佳食品」違規使用化工級石
膏製作豆花,承辦檢察官黃孟珊今日於網路PO文,指稱工業用的無水石膏,「經過某段姓
立委的努力,已經變成我國的合法添加物了」。她說這位立委「為了替大老闆解套,經過
一年的奔走及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規格標準中」。又說:「段立委…
你沒有資格再成為民代!」
黃孟珊是新北地檢署的女性檢察官,台大畢業,2013年唸完研究所,取得碩士學位,當檢
察官已經有6年資歷。她發表這些指控後5小時,即將該段文字刪除。但因內容相當聳動,
而且整個立法院,姓段的委員只有段宜康,因此國民黨很快找到箭靶。該黨文傳會主委林
奕華今(30)日痛批「段宜康成『斷健康』」,並要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針對檢察官的指
控,給台灣民眾一個清楚的交代。
林奕華指出,民進黨成天「扭曲」國民黨執政不重視食安,蔡英文還表示將幫國人找回食
安信心,如今自家立委罔顧國人食安、維護黑心廠商、施壓公務部門的情節「曝光」,難
道這就是蔡英文要給民眾的食安信心?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除了在他的臉書轉載黃孟珊的指
控外,又指控「那一位段姓立委」,「這麼可恥,這麼可惡」。
被影射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在臉書回應:「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對我的指控非常
嚴厲而聳動。所以不但媒體紛紛追問,而且國民黨網軍、各黨部、蔡正元都如獲至寶,立
即分享呼應。不知黃檢察官為什麼後來把貼文移除?但她的離譜言行,除了傷害我的名譽
,也毀損檢察機關的形象。」段宜康除了將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做了澄清說明之外,並說
:「下週對黃孟珊、蔡正元、國民黨提告!」
段宜康臉書全文如下: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對我的指控,非常嚴厲而聳動。所以不但媒體紛紛追問,而且
國民黨網軍、各黨部、蔡正元都如獲至寶,立即分享呼應。不知黃檢察官為什麼後來把貼
文移除?但她的離譜言行,除了傷害我的名譽,也毀損檢察機關的形象。
我先告訴黃檢察官,在CODEX(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歐盟和美國,無水石膏和二水石膏
一樣,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然後再來講這個故事給大家聽:去年我接到從未謀面的「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家人的
陳情信。年逾七旬的周德永因為這個案子(各位可自行瞭解案情),被收押禁見。「無水
石膏」台灣用量不大(多用在傳統豆花),所以永昌並未生產,是從中國進口。因為必須
保持乾燥,所以在寫明無水石膏的包裝外層,又套了一個袋子,這就成了永昌的罪名。
我在去年12/11,找了食藥署高雅敏簡任技正、高怡婷科長、王姿以科員來瞭解狀況。食
藥署承辦官員對此案大表驚訝,說明幾點:1.台灣的食品添加物,是正面表列。沒列入許
可,當然不應添加。但先進國家都許可無水石膏當成食品添加物。2.他們從來未注意到,
在台灣無水石膏居然沒被列入許可,但也從來沒有取締過,所以也就沒有人知道得來申請
列入許可。3.但時查到此案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負責偵辦新北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的
法院,沒有一個單位來問過食藥署的意見!4.建議永昌儘速提出申報,經由專家學者審查
通過後公告,沒有爭議就可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這就是我的處理過程。黃檢察官,我把妳駡我的話,用紅筆劃了起來。妳當然可以指責我
,但妳的指責,有什麼根據?
妳是法律系、會計與資訊研究所畢業。和我一樣沒有化工背景,但我至少知道該先去問問
主管機關,妳呢?妳說我質詢這個案子,告訴是什麼時候?蔡正元是立法委員,國民黨是
執政黨,不應該查證後再來駡我?下週對黃孟珊、蔡正元、國民黨提告!
新北市衛生局、新北地檢署草率查辦此案,只顧表功。最可怕的是,把一個老人監禁數月
,連家人也不得見面,只因為「我偏不放你怎樣」!謝謝妳讓我知道有這樣的檢察官。
http://www.peoplenews.tw/news/cea99c55-c0c4-40e8-937e-aa2130969fc9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10-31 08:37:00
段正淳 那命來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5-10-31 08:39:00
顏色對了 亂添加還有檢察官幫你說不會馬上死所以無罪
作者: query (進擊的思維衝擊)   2015-10-31 08:40:00
今天新聞不是在說DTT沒有吃很久 所以無罪嗎? 哈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31 08:43:00
立院僅一位這影射的也太明顯了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10-31 08:43:00
重點是 未允許添加時 為什麼可以食品商自行添加?那我們是不是很多東西都可以不著法規自行判斷添加呢?
作者: Pep5iC05893 (結束)   2015-10-31 08:45:00
去年跟前年不就多次證明了只要就地合法就沒問題嗎?
作者: carlos5978 (翼雲)   2015-10-31 08:45:00
沒准許當然不能添加 但是無毒也能把人監禁收押數月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10-31 08:46:00
"居然沒被列入許可,但也從來沒有取締過"檢座自由心證權 謝謝指教啦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10-31 08:55:00
重要的是 工業級??而非食品級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8:58:00
去查豆花製作,寫的都是加食用級的燒食膏不是二水食膏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10-31 09:00:00
食品加工業 隨便自己加 運氣好 無害人體就寧願事後找立委陳請 受委屈 你們都沒檢查 你們趕快修法配合我, 而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9:00:00
沒取締過是因為都當做是相同成份,只要符合一樣的食用標
作者: CMPunk (GTS)   2015-10-31 09:01:00
我比較好奇為啥祭止兀自成一個單位XD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9:01:00
這兩個就都是石膏.只是結晶水的多少不同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10-31 09:02:00
這種工業級硬是合法 給段大立委吃個3桶好了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5-10-31 09:02:00
沒有標準!不就是行政單位怠惰?事情爆發、怎麼不見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9:03:00
吃的幾百年的豆花,就都是加燒石膏而不是二水石膏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10-31 09:03:00
檢察官都縮了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5-10-31 09:03:00
行政單位去檢核、立委接受陳情而要求一個標準!就代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9:04:00
無水膏不代表是工業級
作者: diskdie7045 (剛睡醒~)   2015-10-31 09:04:00
表這是有問題?司法不公開原則下可以直接po文指名結果kmt還可以見風就噴汁!到底執政的是誰啊?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31 09:08:00
如果檢查官確定驗出來是重金屬,那錯的是段如果只是堅持無水的就是工業用,那就是檢查官沒先確認清楚
作者: suballhome (佚無名)   2015-10-31 09:13:00
看標題還以為豆花有去賣勒
作者: Phybd (博追)   2015-10-31 09:15:00
檢查官可以這樣嗎?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5-10-31 09:32:00
檢察官這種自許菁英的都縮了 KMT黨工還是洗洗睡吧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5-10-31 09:58:00
敢發文就有種一點不要刪或改設定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5-10-31 10:04:00
來去查查看這檢仔曾經承辦的案件有啥好了
作者: Dethklok (deathclock)   2015-10-31 10:14:00
中國 國民黨黨工走狗 下地獄死好!黃孟珊、蔡正元等中國黨走狗: 就是搞你們台灣人怎麼樣!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5-10-31 10:32:00
高調
作者: haohaobobo   2015-10-31 10:40:00
塑化劑時國際允許 衛生署跟進 鄉民卻硬要零檢出當時段也不準就地合法 現在這種就可以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5-10-31 10:56:00
抓那麼久了 選前才把牌打出來 一定還有殺招 小段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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