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叫母豬不行叫肥宅可以的八卦?

作者: Chopstick2 (C2)   2015-10-29 18:29:56
※ 引述《testSV (喔喔喔喔喔)》之銘言:
: ※ 引述《Chopstick2 (C2)》之銘言:
: :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
: : 母豬 是負面詞,
: : 肥宅 是負面詞,
: : 描述具有某種行為的族群並以母豬稱之,
: : 是引戰要被板規處分!
: : V.S.
: : 描述具有某種行為的族群並以肥宅稱之,
: : 一堆人在下面推哈哈哈哈肥宅UCCU...
: : 恩,是不是有哪裡怪怪的...0.0?
: 可以參考一下刑法的毀謗罪
: §311裡面有排它條款
: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是無罪的
: 是否負面不是唯一的考量因素
: 先看看「母豬」
: 你可以舉證對方是女生 這點可受公評 所以母沒有問題
: 但「豬」就沒辦法了 對方明明是人 你說她是豬 法理上很難站得住腳
: 再來看看「肥宅」
: 「肥」是可是可受公評之事 BMI>30 甚至35 被說肥 上法院也只會被認證
: 「宅」也是差不多的狀況 不管是原意Odaku 或是台灣亂七八糟的解釋 也算適當的評論
: 如果罵的對象是政府官員或公眾人物 靠釋字509號還有點贏的機會
: 否則罵一般百姓「豬」上法院應該是穩輸的吧
: 所以沒有哪裡怪怪的
yo~會引法條耶!
不但會引法條,
還會只挑自己想看的部分,
很會很會嘛~^^
原條文是長這樣,看清楚ㄚ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善意!
善意!
善意!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所以閣下都是帶著善意在路上隨便叫你看起來像肥宅的人 "嗨!肥宅"?
板上一堆 "酸" "嘲諷" 肥宅的文章都是帶著"善意"?
既然那麼善意閣下還不趕快上街讓大家感受你的善意?
我想應該沒人會拒絕吧XDXDXDXD?
拍個您讓隨機一千個人感受如此善意的影片PO上來ㄚ!!!!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就是您啦~^.< 心動就快去ㄚ!!!!!!
作者: halusai ( )   2015-10-29 18:31:00
母豬OK 肥豬OK
作者: dirubest (奈亞拉托提普)   2015-10-29 18:36:00
都可以講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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