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7張罰單 檢舉人曝光:中永和刁民特多

作者: sysstat (sys / stat)   2015-10-28 09:07:29
其實事情根本沒那麼複雜
違停就是違法, 我以前骨折臨停紅線五分鐘拿個東西就被拖走,
也是忍著痛扶著拐杖走好幾公里去牽車
但是目前法律也沒規定騎車開車必須要有停車位,
請推文不要無限上綱搞到以後連娃娃車,腳踏車都說要自備停車位
一堆沒車牌的腳踏車到處亂停怎不去講
有車牌的如果亂停自然可以檢舉, 不需要你們操心
所以如果想要機車可以合法停樓下,這本來就是可行的阿
稍微多花一點錢買或租門前巷道寬一點的房子不就好了
再不然就是搬去人口密集度沒那麼高的地方啊
你的形容不就是生活條件不佳了, 你不自助政府不可能完全幫你改善到你心中滿意的狀況
但是你說的疏導的確是應該的
政府的政策不該是 "我要把你當人看,我要好好教育你", 只有我懂別人都是笨蛋
政策當然不可能只是罰罰罰, 那白癡來做市長不就好了
所以現在很多小學也慢慢在蓋停車場, 慢慢引導車子往新的停車場,
雖然新的停車場都月租蠻貴的, 但是車位都蠻大的
讓各種交通工具相輔相成, 才能真的讓交通很便利
※ 引述《chen22 (chen)》之銘言:
: 其實也不能說是違停的錯~
: 應該說,那邊從以前到現在就已經一直都是這樣了~
: 至少台北機車退出騎樓的政策還是有規定,一定要該地區停車替代率有70%才能執行!
: 也就是說, 在中永和當地幾千戶住在那邊. 而停車位卻只有幾十個~
: 從過去立法之前那邊就已經停成現在這樣!!
: 而如果嚴格執法, 機車和家戶數對比停車位根本不夠, 也就是必然會違法
: 除非大家都不騎車了~~~
: 其實可以多檢舉看看~
: 當地的民眾憤怒值已經越來越高, 哪天會引起暴動也不意外...
: 民主社會要有疏導措施才能圍堵......那邊這樣已經30~40年了~
: 最後也許為了避免當地民怨, 違停吃案制度化也有可能會是最後結果....
: ※ 引述《tomlulu (hungchun)》之銘言:
: : 我就住在這巷子對面!工作關係都要凌晨兩三點才能回家,這巷子真的很誇張啦!
: : 開車是開不過去的,倒也沒有說去檢舉還是有什麼作為,就習慣性的的繞道而行!
: : 剛回家時發現巷子好乾淨,乾淨到黃色的路燈打下來我頓時以為我在日本的街道,
: : 本想上樓開心的與老婆分享這事,結果現在我家騎樓下被塞滿了機車!(本來就有停
: : 一些,但現在滿到連喬一點位置的空間都沒有)我又繞了半小時在離家約三百公尺的
: : 地方找到一個機車停車位..講真的我現在很幹!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10-28 09:12:00
可以推動都要牌啊 腳踏車古代有牌 娃娃車可以修法啊 ok的
作者: realmask   2015-10-28 09:30:00
很多人還是不願停進去 他們的想法是 我買汽機車政府要負責給我位子 要收費我就不要 或是用都更蓋車位也要花我權利變換的錢去買 我也不要我記得我家附近有一塊地蓋大樓前放了好幾年當停車場一個月也才3000 租的人也不多 大家還是寧願塞在巷弄百萬名車也是丟在路邊...
作者: XWSL (XWSL)   2015-10-28 09:45:00
中南部月租的價錢只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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