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帝穎:司法院變造美河市案公文 為馬卸

作者: sexonly (QQQ)   2015-10-26 11:09:32
※ 引述《rrrrmmmm999 (FC肥貓)》之銘言:
: https://m.facebook.com/inchin.chen?fref=ts
: 轉自陳英鈴老師臉書
: 『會中我認為,美河市案提起再審有理由。但要認定蘇永欽大法官在報紙上發言違反法官
: 倫理,還有待進一步證據。蘇永欽大法官偕同(不同?)意見書早就指出:「美河市案」
: 被徵收土地根本是機廠用地,不是毗鄰地區,因此不在本件解釋所要合憲限縮的範圍 ,…
: 原因案件也無救濟可能.」只是大家都不看他的偕同意見書,只看李震山大法官「任性者
: 的獨白」,還有陳新民大法官「人民手中必然握有一把復仇的匕首。」於是他只好跳出來
: ,再重述一遍協同意見書。
連釋憲都可以改變內文???
那會不會哪天醒來
突然發現連憲法都改變了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
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 (下略)
第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
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
會主義制度。
第2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
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作者: jurists (kk)   2015-10-26 11:10:00
他修的是自己的意見書 代表他自己的意見不是釋憲結果再來當初他是在四位大法官退休會 上發表意見如果他的意見和大法官多數意見不一樣那些退休的大法官為何不吭聲還有其他參予的大法官也沒意見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10-26 11:13:00
問一下 寄給聲請人 跟公開版本不合 這合理?
作者: jurists (kk)   2015-10-26 11:13:00
退休了 有人鬼扯 為什麼不發表意見就是媒體 不懂法律 也不會請專業人士問一下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5-10-26 11:15:00
一堆人高潮,有好笑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10-26 11:16:00
也就是說針對一個案子 他的意見可以一直修正就是了?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10-26 11:17:00
法院寄達的公文 還可以有兩個版本? 根本世界奇觀
作者: jurists (kk)   2015-10-26 11:18:00
有什麼一百八十度改變意見書就個人意見啊連偏綠色的蔡姓教授都贊同蘇的詮釋了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5-10-26 11:22:00
感覺怪怪的既然是需要公開和給聲請人的東西還可以一直改 版本也可以不同 還蠻神奇的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10-26 11:26:00
協同意見書不是想改就改 更何況是這樣偷偷改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5-10-26 11:32:00
個人意見就個人意見啊 問題是有兩個版本吧?都已經發公文出去 自己家裡那份意見還可以改的唷?那以後大家公文都玩這招就好啦~
作者: EnsignHunt (海軍少尉杭特)   2015-10-26 11:47:00
如果還可以改的話,李震山大法官就不必在他732號解釋協同意見書的最後一頁說「…由本席所留下的文字資料,已不能再按『刪除』鍵,實質上亦無法主張『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自當坦然接受公評,並將得失對錯作為餘生反省的素材。」(第9頁倒數第7至倒數第4行。)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5-10-26 12:05:00
國民黨不倒, 過幾年連"台灣人"這個詞都被當成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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