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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陳英鈴老師臉書
『會中我認為,美河市案提起再審有理由。但要認定蘇永欽大法官在報紙上發言違反法官
倫理,還有待進一步證據。蘇永欽大法官偕同(不同?)意見書早就指出:「美河市案」
被徵收土地根本是機廠用地,不是毗鄰地區,因此不在本件解釋所要合憲限縮的範圍 ,…
原因案件也無救濟可能.」只是大家都不看他的偕同意見書,只看李震山大法官「任性者
的獨白」,還有陳新民大法官「人民手中必然握有一把復仇的匕首。」於是他只好跳出來
,再重述一遍協同意見書。
沒想到,我這番發言惹惱顧立雄大律師,他為這個案子,花費心血無數。怎能說他沒看蘇
大的偕同意見書。於是顧大律師當場問我,請問陳教授,「你說的蘇大法官偕同意見書在
哪一頁」。我當場上網,指出在蘇大偕同意見書第16頁第10-11行。以及倒數第6-7行。這
下不得了,顧大律師馬上說,他手上的版本是司法院寄給聲請人的版本,為何沒有我念的
這些文字。這才揭開,原來蘇大法官的偕同意見書有「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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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版在16頁增加了52個字呢~~
這可不是誤寫誤算可以解決der...
那句老話怎麼說?
『司法尊嚴就有如皇后的貞操般不容………(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