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聯合婚禮邀同志 護家盟:柯文哲祝福

作者: u5b890402 (u5b890402)   2015-10-25 05:52:21
※ 引述《thouloveme (赫赫)》之銘言:
: 北市聯合婚禮邀同志 護家盟:柯文哲祝福父女戀嗎?
: 記者馮紹恩/台北報導
: 護家盟24日舉行記者會,抗議北市和桃園舉行聯合婚禮邀請同志一同參加。護家盟質疑,
: 「台北市民政局說,因為未登記所以不違法,公開祝福,那父女戀去參加柯市長會祝福嗎
: ?」並上演行動劇,以父女戀、一夫多妻等諷刺,只要有愛誰都可以參加婚禮接受祝福。
: 柯文哲24日出席台北市第211場聯合婚禮擔任證婚人並宣讀結婚證書。柯文哲說,這是他
: 第2次主持北市府的聯合婚禮,他提到「One City One Family」,所有台北市民都是一家
: 人,他也感謝123對新人來參與。至於媒體詢問,聯合婚禮是否擔心反同人士到場反對,
: 柯文哲說,平常心就好,就是祝福每個人,人家過得快樂就好,管人家幹什麼。
: 護家盟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抗議台北和桃園兩市舉行聯合婚禮邀請同志參加。護家盟秘書
: 長張守一質疑,若宣稱未登記、僅是公開祝福不違法,那其他形式的戀情,如父女相戀、
: 一夫多妻、人獸戀,「柯文哲會為他們祝福嗎?」並痛批市政府帶頭舉行遊走法律邊緣的
: 活動,有誤導民眾,「會讓他們以為同性戀婚姻已經通過了。」
: 護家盟強調,如果不是為了生養下一代,就不是婚姻的定義。婚姻的精神在於繁衍子孫、
: 建立血緣親屬關係,生養教育下一代,提供孩子穩定的環境長大,並不只是想要在一起而
: 已。若想要在一起,不必用婚禮的儀式進行,更不是北市府宣稱「擁有伴侶與婚姻是屬於
: 每個人與生俱來應可追求之權利。」
: 風向新聞
: http://kairos.news/17979
我先說明我是支持同婚的
因為很重要所以我再說一次我是支持同婚的
可是我說老實話覺得護家盟的邏輯並沒有問題
護家盟認為:支持同婚者的邏輯是
"若兩人相愛,則其婚姻應受祝福"
如果這一個命題為真的話
那麼確實父女戀、一夫多妻的婚姻也應受祝福
(獸跟物有沒有辦法自主性的愛人還很難說
所以想帶初音去區公所的宅宅先冷靜點)
而護家盟認為,父女戀、一夫多妻等形式的婚姻不應受祝福
在這樣的前提下,"兩人相愛"不是"婚姻應受祝福"的充分條件
因此護家盟認為"婚姻應受祝福"還需要別的條件
而他們所提出的條件就是"兩人要能夠生養教育下一代"
作者: logLCY (略懂略懂)   2015-10-25 06:00:00
說實在的,假設父女或是母子「真心」相愛,我真的是可以接受...其實我覺得沒啥不好的啊..幹就愛上了也沒辦法,不要生小孩就好了咩
作者: mana20057 (影)   2015-10-25 06:01:00
護家盟簡直是找碴zzzzz
作者: logLCY (略懂略懂)   2015-10-25 06:02:00
只是打怪還是乖乖不要越級,先通過同婚再來想其他
作者: han72   2015-10-25 06:02:00
我只想說如果真的支持父女母子戀的請自己站出來爭取支持別人沒義務要支持你支持的東西吧
作者: logLCY (略懂略懂)   2015-10-25 06:03:00
一夫多妻啥的,如果當事人真的都沒意見,那我也沒啥意見
作者: han72   2015-10-25 06:05:00
這邏輯好像是在說吃葷就是支持吃人肉一樣XD
作者: wahdee (=.=)   2015-10-25 06:10:00
挺甲會假裝看不懂 再用不合邏輯的例子去說原PO邏輯不好 :)
作者: akobe   2015-10-25 06:10:00
不影響到別人的有什麼好反對@@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10:00
忽然想到可以一個條件 年齡高於n歲 沒有血緣關係就祝福~= =有點像寫程式條件~
作者: akobe   2015-10-25 06:11:00
但人獸戀至少要先證明獸的意願吧~~不然也許是虐待動物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12:00
這樣可以排除近親跟戀童 不知道有沒有解?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5-10-25 06:12:00
簡單說 你就是個新北市的家長(男)
作者: akobe   2015-10-25 06:13:00
另遺傳疾病都不禁止結婚了,近親通婚其實也沒什麼好反對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0-25 06:13:00
@@在加一個排除非人~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5-10-25 06:20:00
本來就沒什麼,只是護家盟特別要挑有爭議的話題來吵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10-25 06:20:00
父女戀要證明沒有強迫 誘姦 洗腦 以及女兒沒有心靈創傷不是很容易 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有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10-25 06:21:00
戀童不行是基於這時代認為孩童沒有自主決定的能力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5-10-25 06:21:00
只是目前我們的時代還沒到那階段,但是同志婚我覺得到了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5-10-25 06:22:00
該合法的時候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10-25 06:22:00
我不覺得允許父女戀或人獸是'進步' 其實很多古文明都允許現代除了深受基督教觀念影響以外 也是有其他方式在辯論這種事情的爭議 倫理學什麼都有討論 反而在這時代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5-10-25 06:23:00
這是歷史的必然,跟同志婚的合法沒有因果關係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10-25 06:24:00
有其他考量 而且對很多人心 動物心理更了解才會這樣同性戀普遍被接受也是因為人類對同志的形成 生物性等
作者: tyrone126 (亂到最高點)   2015-10-25 06:25:00
同婚也是經過長久時間社會共識和討論 才有今日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10-25 06:25:00
更了解 同樣人們也對家庭性暴力 亂倫戀背後的創傷更了解所以父女戀也許反而會受到更多阻礙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5-10-25 06:49:00
支持吃葷吃人肉怎能和這類比 難不成亂倫會傷害人類?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25 07:06:00
噁心父女戀…和同也差太多了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5-10-25 07:15:00
古代以前就有父女戀啊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15-10-25 07:16:00
我對同性婚姻本身不置可否沒有特別支持或反對,只是疑問這護家盟既然要以基督教教義左右國家法律政策,在聖經中基督教的耶穌說不可離婚後再婚,為什麼沒看到護家盟出來反對台灣法律容許離婚的人再婚呢?這次北市聯合婚禮中說不定也有人是離過婚之後再婚的。既然基督教徒要以宗教教義去左右國家法律政策,就應該要採取相同標準一致的立場。不乏一些基督徒的名人或藝人是離婚後再婚的,也不見護家盟出面反對他們再婚的婚姻。
作者: engra (大安地列斯)   2015-10-25 07:25:00
不是"只要相愛就能結婚" 同理也不是"不能生育就不能結婚"呀白馬非馬的遊戲 有心找碴 誰不會玩? 重點是,任何大道理被拿來當輔助岐視的工具 動機不對 邏輯不會對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15-10-25 07:38:00
如果以基督教聖經中耶穌的看法,離婚之後再婚的婚姻是不行的,同理為什麼不見護家盟的基督徒出面表示許可離婚後再婚就像許可父女結婚是一樣的呢?我可以理解基督徒想要以宗教教義治國的心理,就跟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心理一樣,也不是說這樣的主張不行,問題是基督徒不應該對自己的宗教教義採取選擇性的態度。
作者: ARUSHI (努沙)   2015-10-25 07:46:00
為什麼同性戀要拿父女戀來類比?其中的邏輯是什麼?那異性戀也可以和父女戀類比嗎?再來異性戀婚姻沒有生小孩的是什麼?婚姻的定義只能由護家盟來定義嗎?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5-10-25 07:58:00
以生育觀點出發那不孕症的人都不用結婚了?我不覺得同志結婚有不合倫理道德的地方,但很明顯地他舉的父女戀在全世界都不是這樣
作者: ttcml (三三)   2015-10-25 08:03:00
中華文化根本沒在道德點上反同吧,是歐美思想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15-10-25 08:04:00
給上面,要理解護家盟的思惟模式就是要理解基督徒的思惟模式,基督徒的思惟是聖經所反對的婚姻模式是錯誤的,所以同性戀和亂倫是一樣的,但聖經中耶穌的看法也反對離過婚的人再婚,表示這是犯姦淫。若以耶穌這樣的看法,離婚後再婚和同性戀 亂倫也是一樣的,這點卻被現今基督徒選擇性的忽視而沒有拿來反對現今各國法律許可離過婚的人再婚。雖然耶穌反對同性戀,但耶穌難道就會贊同教徒選擇性使用他的話嗎?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5-10-25 08:11:00
邏輯上是對的,這是價值選擇的問題。反對近親通婚是遺傳性疾病與倫理道德考量,無關相愛。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5-10-25 08:17:00
你太執著於公設式條件了 法律不是數學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15-10-25 08:37:00
對於護家盟,提出來的所有理由其實都是表面的,宗教教義才是最核心的理由。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5-10-25 08:43:00
近親中也有同性戀 但近親在法律上並不是陌生人 兩者的位置有差 世界上爭取近親婚的當事人多發生在“遺傳性性吸引”的條件下 這種我能理解 如果真有人出來爭取並無不可 而護嘎盟就只是來亂的 離婚的獸父的(外加其他男性長輩)墮胎的沒看過他們說什麼 還敢說自己護家?雙重標準
作者: ph777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2015-10-25 08:49:00
護家盟才是雙重標準,只反同志對於異性戀的父女禁臠,墮胎卻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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