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英文不承認台灣光復 等於掏空中華民國

作者: tcpic (麻雀)   2015-10-24 18:43:12
※ 引述《ispv7 (爆裂物設計製造)》之銘言:
: ※ 引述《Historia (歷史本文)》之銘言:
: : 最後在美國的斡旋之下,日本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了中日和平條約,
: : 終於結束了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的戰爭關係。
: : 而中日和平條約的屬性,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的追認條約,
: : 所以它跟舊金山和約一樣,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
: : 而未規定其誰屬。也就造成了目前國際法上台灣主權未定的現狀。
: 小弟對這個議題有點興趣,所以去爬了一下文
: 我去找了日文版的日華和約,全名 日本国と中華民国との間の平和条約
: 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texts/docs/19520428.T1J.html
: 其中第四條
: 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前に日本国と中国との間で締結されたすべての条約、協約及
: び協定は、戦争の結果として無効となつたことが承認される。
: 承認1941年12月9日前中日締結的所有條約協約及協定,
: 因戰爭結果而 "無效"
: 這裡所說的條約應包含馬關條約
: 而為什麼是 "無效",而不是 "廢止" 呢?
: 我國的法律用語,幾乎都是從日本抄過來的,
: 所以對於無效和廢止的意義,解釋應該是一樣的
: 所謂廢止,就是承認以前的效力,但到廢止生效之後,即效力中止
: 而無效則自始無效當然無效,也就是追溯到條約訂定那刻就已經是無效了
: 換句話說,馬關條約訂定割讓台澎給日本,不生效力
: 也就是台澎在國際法上,還是清的國土
: 我這麼理解是否有誤?
有誤
關於領土變更的部分 是否可以因為條約的廢止/無效化 而取消變更,這是有問題的
以前舉過的例子 先假設這種條約自始無效的說法通用
A國輸給B國 割讓領土X B又輸給C 割讓X與Y ,其後AB間條約"廢止 無效化/自始無效"
那是否表示已經是C國領土的部分又要再變更為A? 即使AB條約中完全跟C無關
更別提時間一拉長 XY上面住民說不定都混居了 要怎麼處裡?
另外走邏輯方面來思考
若條約可以自始無效 或是因廢止而造成須恢復到簽署之前的狀態
那麼與馬關條約相同 中日和約也因"中日建交" 已被廢止
是否又該恢復到 台灣主權屬於日本呢?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10-24 18:46:00
空心菜會先掏空台灣
作者: passTWth (水果)   2015-10-24 18:57:00
執政黨都掏空惹 還輪的到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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