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爛狗本們腦袋根本就火旺2.0。怪不得被其他網友如同阿邁一樣打狗本的臉。
1.堡壘法不包括前院。所以拿「屋內」護航已經跳針了。
2.況且屋主也沒有「明示」拒絕警察進入「前院」。
所以警察的進入,沒有違法(又不是小偷)。在這個正確邏輯前提建立後:
3.警察有權以保護自己生命、身體優先。狗在法律上是「財產」;順位低於警察的人身
安全。
況且就算是在屋主「屋內」,只要屋主同意警察進入,這個第一階段的情事判斷完畢以後
,然後第二階段:屋內的不管比特犬或長得疑似比特的犬撲向警察,警察照樣有權開槍。
不然,先讓警察入屋,然後「關門、放狗」。狗本白爛們想想周星馳電影台詞的真實化
的後果.....
4.狗主人要怪自己粗心大意。因為警察幾乎可說完全合法防衛或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