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籃球賽 竟簽「生死狀」
學校沒擔當 家長同意書寫「死傷與校方無關」
3.完整新聞內文:
「打個籃球而已,學校竟要求簽生死狀?」嘉義縣新港國中舉辦班際籃球比賽,前天校方發
給參賽學生每人一張家長同意書,內容略為,若參賽學生因比賽受傷、甚至死亡,一切概與
校方無關。家長氣得大罵:「學校辦活動竟要求家長簽署這樣一張同意書,將所有責任撇得
一乾二淨,這不是生死狀是什麼?」
新港國中國三班際籃球比賽將在今天舉行,有學生家長向《蘋果》投訴並出示同意書,內容
寫著「比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
同意放棄對於非校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
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
校長允修正急回收
參賽的學生說:「同意書有提到傷害、死亡字句,感到不舒服。」現已有家長簽好同意書,
也有學生還沒拿給爸媽,也有學生說:「學校已換新同意書了!」
新港國中校長張家碩表示,其他學校曾發生學生參加運動會受傷不幸往生事件,才會要求家
長簽具同意書,提醒家長若子女有先天疾病,不適合參賽要告知學校。記者追問,為何同意
書有「一切責任與學校無關」等字句,他解釋說,若內容不妥會加以修正,校方昨午已要求
學生收回原同意書,另擬新同意書,只有寫著家長是否同意子女參賽,已無爭議文字。
至於校內運動比賽是否都要家長同意?校長張家碩表示,這份家長同意書是第一次發出,以
後校內活動會由校務會議討論,決定家長是否須簽同意書。
應先告知傷害風險
嘉義縣教育處長王建龍說:「新港國中出具同意書,有點矯枉過正,會要求校長發公文書給
家長要多斟酌用字。」家長會長吳滄海說,目前沒接到家長的不好反應,但同意書用字遣詞
確實不妥當。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校方做法很明顯是要撇清責任、沒有擔當。」校方應告
知學生這類運動會造成哪些影響,同時主動調查哪些學生不適合這類運動,勸學生別參加,
而不是發一張同意書,撇清出事跟校方無關,這不是一個教育者應有的擔當。
網友酸「見怪不怪」
網友意見分歧,有人挺學校:「不就家長自己造成的嗎?」「這種同意書在社會上見怪不怪
」,也有人認為「這同意書在法律上有效用嗎?」甚至有人回應:「幸好我還沒交去,靠勒
!」
子女在校運動 出意外怎自保
◎父母應到校了解意外發生經過,查明子女受傷是否有人為故意疏失
◎拍下子女出意外地點、設施存證
◎不論傷勢輕重均送醫,開具醫師診斷證明,日後做為訴訟求償依據
◎學生本身若有先天性疾病,須以書面或證明告知校方,以調整子女在校活動,若出意外可
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家境清寒者,可透過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免費法律諮詢
資料來源:律師嚴庚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016/36842292/
5.備註:
生死狀已立~~~
所有的參賽者 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