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寫存證信函給部長 文化部次長:不是警告
3.完整新聞內文:
文化部洩密案,文化部次長邱於芸因被媒體影射洩密,而寫存證信函給文化部長洪孟啟創
下首例。邱於芸解釋,《壹週刊》與《聯合報》報導後,洪孟啟有召見她,跟她解釋業務
內容,並對她說「是媒體在挑撥離間」;她事後想,因當時談話只有她與洪兩人,以後會
有什麼事不知道,也擔心日後被法院傳喚,會被質疑當時為何沒有澄清,因此才在上週三
寄存證信函給部長,表達她不是洩密者,希望不要影射我,「只是正式告知、留底,並不
是警告」。
本月初《壹週刊》媒體踢爆文化部內部曾討論提案,各單位具時效性的補助案,都可提撥
經費給執政黨立委當補助款,每人配額250萬元,目的是讓文化部預算過關。消息曝光後
文化部長洪孟啟請辭,但《聯合報》報導影射洩密者為文化部政務次長邱於芸。當時邱發
聲明強調報導不實,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邱於芸解釋,用存證信函只是用正式、嚴肅的方式,跟部長說,我需要你知道,我並沒有
洩密,大部分的內容是取自《聯合報》那天內容澄清。
邱於芸說,其實她有點不好意思,居然立委是由來問我這個事,「全世界沒有人知道我寄
(存證信函),我真的沒有要公開的意思」;沒想到部長向召委請假時講了,「他自己把
它講出來,我也沒辦法」,「要是我是他,就收著就好了!」
但邱於芸也證實,昨她收到公告,將她督導的業務由原先由她督導的文創、人文、資訊業
務,改督導秘書室、主計處、綜規司,等於是縮減督導業務範圍,「無所謂真的,我已經
很幸運了」,「我也很開心,可以看另外一個風景」。
至於這次事件是否有跟父親邱復生交換意見,邱於芸說,父親其實很少管她。
律師廖芳萱說解釋,存證信函是以郵局用雙掛號形式寄出,郵局也會留底,確實是正式告
知的形式,常用於解約等;但有沒有威嚇、警告意味,還是要看信函內容而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15/71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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