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教戰:「臨檢遇到...」 可向警察SAY

作者: archer1991 (傷官傷盡)   2015-10-14 20:00:17
小弟從事相關行業。
其實這位律師講的都沒有錯啊,台灣法律給警察的權限就是這麼少,稍微增加一點就會被
罵白色恐怖啦、政治迫害啦、執法過當啦......
所以從理論面來看這位律師講的是沒錯。
啊實務面咧?
路上發現感覺怪怪的不攔下來問喔?
什麼,你問我憑什麼覺得人家怪怪的?鴿子每天面對的就是嫌犯們啊......每天看看久了就
是會有fu,不然你媽挑水果時是拿著什麼營養健康水果評分量表在勾嗎?也是純粹買久了
有fu啦。
要完全按照法律規範走其實我很多鴿子朋友都是很贊成的,既然發動盤查的要件這麼嚴格
,一定到最後一堆鴿子乾脆不攔不查。
人攔下來,下一秒會不會從車廂口袋掏出武器?會不會突然攻擊、衝撞?
會不會因為這麼多法定要件中有一個漏勾,告鴿子強制罪?妨害自由?非法搜索?
會不會查一查結果沒事,生氣找議員立委民代去派出所罵人?叫你們主管出來啊~~ˊ_>
ˋ
所以那些認真盤查的鴿子都是笨蛋嗎?多做多錯,真給你盤查到犯罪嫌犯,嘉獎一支。出
了上面其中一項問題,從辦公室黑掉到丟官賠錢坐牢都有可能。
這樣是在懲罰那些真正在做事的鴿子吧?
繼不能亂追違規屁孩後,連盤查臨檢都要被封印了。
鴿子真是越來越好當了啊......ˊ_>ˋ
手機排版傷眼見諒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10-14 20:01:00
如果能依法行政,民代瞧鴿子,民眾一定挺警察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10-14 20:01:00
都不攔 毒蟲最開心惹
作者: Mahoutsukai (魔法使い)   2015-10-14 20:01:00
真這樣搞 保證逃逸外勞馬上都吃了無敵星星 真心不騙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02:00
會不會?會不會?你因為會不會怎樣所以警察可違法盤查?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10-14 20:02:00
通緝犯也可以拒絕盤查 爽爽der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05:00
如果連警察都做不到合法,那還要求民眾守法?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概念嗎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05:00
警察可以合理懷疑阿
作者: dritcritx   2015-10-14 20:05:00
那警方怎不設個SOP確保法定要件完備 根本就以前不照程
作者: lecod   2015-10-14 20:06:00
刁民多 不易外...
作者: dritcritx   2015-10-14 20:06:00
序現在民眾開始要求才在那哭哭....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06:00
說穿了大家都按情緒和感覺辦事 這樣也很好阿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08:00
人民保障自身權益叫做刁民XD豪~~慘阿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10-14 20:08:00
要SOP的話,有臨檢作業要點
作者: thirdlittle (小三)   2015-10-14 20:09:00
所以 你就覺得條子盤查不用給個說法,純憑感覺就可以?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10:00
還是比例原則 1.適當性 2.必要性 3.狹義比例原則從事相關行業可能有特別的門道不能講阿
作者: frostyeye (冷眼冰睛)   2015-10-14 20:11:00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員警點燈 plus203ft自婊&婊柯建銘奴XD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11:00
如果講了之後犯罪者都懂得避免要怎麼辦QQQ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5-10-14 20:11:00
實務上警察真的要查還是可以用合理懷疑為由要求檢查,大不了就事後進法院由法官判斷比例原則拿捏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12:00
先上車後補票 結果論 不爽就去告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13:00
被告了 有人哭哭警察怎麼辦案阿
作者: iceyes (冰眼)   2015-10-14 20:14:00
不是都有養專業線民 先違法調查後再說是線報
作者: archer1991 (傷官傷盡)   2015-10-14 20:14:00
plus大 幹嘛違法 直接不攔都沒事喔 不是有律師出來發依法可以查證的就只有身分證 查那個幹嘛?查得到壞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16:00
攔檢也可以合法阿,所以說警察不違法就不會做事那還不是薪水小偷?要求警察守法有這麼困難,困難到乾脆都不做好了唉唉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17:00
本來辦案合法的方式變的不合法了阿QQQ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18:00
以前可以屈打成招現在不行了,你要現在的檢座怎麼辦阿
作者: lcomicer (冷水青蛙鍋)   2015-10-14 20:18:00
警察職權行使法本來也不允許他們這樣搞啊...
作者: MikeConforto   2015-10-14 20:19:00
噓文救法治
作者: lcomicer (冷水青蛙鍋)   2015-10-14 20:19:00
2、30年前甚麼電擊棒電話簿的,現在不用就不能辦案嗎._.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19:00
人民保母耶 怎麼懷疑人家的心意 勸你尊重一點歐
作者: iceyes (冰眼)   2015-10-14 20:19:00
專業線民就事後和鴿子套招 以滿足針對性 事前只是亂打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20:00
如果不守法還要自稱人民保母哦,吃屌比較快喇,真的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10-14 20:20:00
好心沒好報 哼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膩害)   2015-10-14 20:21:00
不要求多好心喇,守法就好喇
作者: archer1991 (傷官傷盡)   2015-10-14 20:21:00
現在很守法啊 看到屁孩比例原則不要追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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