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用無線電招標爭議 柯P決議懲處

作者: yumenikki (madotsuki)   2015-10-12 06:26:07
自由時報2015-10-12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2940
警用無線電招標爭議 柯P決議懲處
〔記者郭安家、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通信隊率全國之先,將類比式無線改為
數位式,但近6億元採購案竟更改得標廠商,「落榜」的三商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訴願
,三商反而得標,台北市議員指控招標過程違反採購程序,台北市長柯文哲於市長室會議
決議,要市警局交出懲處名單。
台北市警局昨表示,無線電採購案採最有利標,若競標廠商的評選序位相同,則採抽籤決
定。換句話說,評比標準是「名次」而非「分數」,評選委員會卻以分數評比,因此有行
政瑕疵。市警局說,目前正在調查、釐清瑕疵須由誰負責,再依缺失情節懲處。
台北市警察局警用無線電近6億元採購案,至鴻科技採用摩托羅拉系統,提出標價6.1億元
,三商電腦採用Kenwood系統、標價5.7億元。市警局通信隊8月10日開標,至鴻得分181分
,三商174分,當天有一名評審請假,至鴻、三商都得到3名評選委員打第1名,不過評委
決定至鴻為最有利標。
三商提出訴願,17天後,市警局又依「政府採購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指2家廠商都是最
有利標,接著以「機關自行有訂定或審定權」,撤銷已取得標案的至鴻科技,宣布抽籤決
定,由三商電腦抽中。
北市議員江志銘質疑,既然評審委員會有做決議,就應按照決議,不應再改抽籤,認為招
標程序有瑕疵,應追究責任。
廠商訴願逆轉結果
不過,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前召集人市議員林國成說,市警局第一次開標違反招標須
知內容,對方提出訴願才造成逆轉,問題出在市警局標案,為何堅持要採取資格審核,殊
不知北市5大弊案都是出在評選委員會。
沒得標的至鴻科技也透過友人指控,指三商電腦沒建置經驗,恐沒資格;不過,林國成認
為這是屬於廠商間的質疑,2家廠商都有資格。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5-10-12 06:49:00
檢察官膩
作者: puremanly (挖哩勒)   2015-10-12 06:52:00
名次同分的時候 當然是算分數高的啊 序位法不都這樣
作者: kuwai   2015-10-12 06:55:00
這種事不用送檢調嗎
作者: jp956956 (儲備里長伯)   2015-10-12 07:06:00
政風處?? 檢調? 廉政公署??監察院??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10-12 07:40:00
我只問,柯文哲到底是有沒有去了解後才下決定?不要每次他覺得"怪怪的"事最後都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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