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無論支持反對,你都必須了解的大麻真相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10-11 01:28:06
原文太長了, 只能刪掉
老實說小弟同意您兩個主要部份
(1) 大麻開始在罕見疾病上有其治療的地位
(2) 大麻在作為毒品上的地位被高估
(1) 的部分, 的確Cannabis最近幾年開始對某些少見罕見疾病有他的地位
小弟知道的就兩個
一個是多發性硬化症造成的肢體僵硬 (Spasticity of Multiple Sclerosis)
這個已經用很少的case數量就 Epub在很不錯的期刊
(20個就可以上...馬的這一定是pilot study...)
J Neurol. 2015 Aug 5. [Epub ahead of print]
Walking improvements with nabiximols in patients with multiple sclerosis.
Nabiximol也是一種cannibinoid, 商品名Sativex,
也是您說的GW pharmaceuticals 的商品之一
另一個就是你說的Dravet Syndrome.
Dravet Syndrome麻煩的就是多數的抗癲癇藥物對他反而都是禁忌藥
因為Dravet Syndrome(或是SCN1A[鈉離子幫浦 I-alpha次單元]的mutation)
使用了常見的像Dilantin, Cerebyx(Prodilantin), Tegretol之類抗癲癇藥物後
會變得更嚴重....
所以Cannabidiol才會在2013年底被FDA核可為試驗藥物之一
不過這個部份有點像是說砷幾乎是AML M3的必要藥物之一, 但是你還是不能亂買
買了人家還是可以懷疑你殺了戚家十三口
....所以雖然大麻的確在這些人上可能是緩解或救命的最佳選擇之一, 但是很難
把他推論為大麻可以開放, 畢竟醫療上的東西相對控管的很嚴格
(2)的部分,只是覺得因為不只是單純的根據成癮性/毒性/後遺症來訂出這些規範
所以很難因為大麻確實的作用遠較法規所"暗示"的溫和且無害, 就把他排除
因為這類的問題太多了, 確實在大麻開放的國家, 會發現有一卡車比他更
有害, 危害更深的東西, 甚至如果我們去做油炸食物和大麻對社會和個人
的衝擊, 不用想也知道油炸食物絕對會壓倒性的勝過大麻
但是相反的, 就算如此也幾乎沒有國家把垃圾食物歸類為毒品... 煙和酒
也是一樣的情況... 不過這類的規範絕對不僅僅只是醫療上的考量而已
畢竟社會不是實驗室, 連年輕世代都受不了的陋習也無法被拋棄的狀況下
社會只能在理智, 積習還有人的慾望下不斷拔河...
不然菸酒檳榔垃圾食物應該全面禁止, 體脂肪高於30% 的男性應該退出健保,
晚上去買個鹽酥雞應該當成毒品交易以現行犯逮捕
阿宅去排個動漫祭應該當成羅莉成癮, 全部必須強制勒戒
但是正常人都知道在民主國家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民主在這些模糊地帶
就會變成多數暴力, 因為只要絕大多數的人, 無論有無經過思考, 或是被誤導
而認為某些事物應該禁止, 那多數情況就會被禁止....
所以我們可以安全去夜市買炸魷魚不會被抓, 可是呼大麻還是犯法
要再度被接受, 必須克服的就是社會所必然存在的非理性慣性
而這類慣性太多, 所以開放大麻這種阻礙大又沒有好處的事情自然沒人想推
作者: jimmy689 (吉米蛆蛆)   2015-10-11 01:30:00
這篇該爆,不過夜深了
作者: ev331   2015-10-11 01:34:00
= = 我好怕
作者: s6416 (jing)   2015-10-11 01:34:00
以下都是我分身
作者: t90748853 (只是愛唱歌)   2015-10-11 01:39:00
很有深度
作者: ANava (只發優文)   2015-10-11 01:45:00
恩恩 跟我想的一樣
作者: MinaseNayuki (水瀨名雪)   2015-10-11 01:52:00
作者: zxc455233 (尼特族王子)   2015-10-11 01:56:00
你會被崩潰的味道人士噓
作者: TerrorP (izzzzzzzzzzzzzzzzzzzzzz)   2015-10-11 02:03:00
作者: gaguar007 (東邪黃藥師)   2015-10-11 02:06:00
終於有理性討論回文了XD
作者: mmc109815038   2015-10-11 02:17:00
good 雖然我看不懂
作者: etcover (SnoWolFabian)   2015-10-11 02:28:00
就像現階段主流文化價值觀,男生可以露乳頭,女生卻不可以一樣。還是被動接受來得輕鬆呀~
作者: skeric (寶寶剛)   2015-10-11 02:33:00
抽菸的都應該抓去槍斃
作者: smellrat (聆雨)   2015-10-11 02:50:00
抽菸的都該去X
作者: imjeffreylee (昌)   2015-10-11 03:26:00
一句話啦 覺得大麻不該開放的先證明自己從沒喝酒吸煙過再說啦 不然都是在嘴
作者: loveenvy (James)   2015-10-11 03:42:00
好文 推
作者: radicalflank (種田prpr)   2015-10-11 03:47:00
作者: ki97680 (松瑋)   2015-10-11 03:50:00
邏輯正確
作者: chenwin25 (股癌)   2015-10-11 03:57:00
在亞洲大麻要合法有的等了
作者: comsew (魯肥腸二代目)   2015-10-11 04:09:00
推你 原文我推不下去QQ
作者: petitree (歐小熊)   2015-10-11 04:35:00
非理性慣性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10-11 04:42:00
>社會只能在理智, 積習還有人的慾望下不斷拔河...非常同意這句話
作者: Elis1221 (艾利斯)   2015-10-11 04:56:00
推這篇
作者: giveUstars (大城市的游牧民族)   2015-10-11 06:05:00
推這篇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5-10-11 06:32:00
作者: qweqw (symanteve)   2015-10-11 06:57:00
作者: AinSophAur (DIS_REV)   2015-10-11 07:04:00
這篇寫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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